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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的矿产品如何处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19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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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涉及砂、石、粘土矿产开采的交通能源、场地平整、平台建设、土地开发等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那么,工程施工的矿产品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施工的矿产品如何处理

工程施工的矿产品,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

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印发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

二、非法采挖砂石立案标准是多少

非法采挖砂石会构成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工程施工的矿产品如何处理”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施工的矿产品,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华律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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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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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怎么举报施工组织转包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建设地点所在省区的建设部举报。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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