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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2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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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经营上市公司时,偶尔会出现资金短缺,由于想要投资其他项目,或别的原因,可又缺乏资金。因此,采取股权质押来融资来解决资金问题,实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股权质押怎么进行,以及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股权质押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一、股权质押怎么做

股权质押流程,具体如下所述: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 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二、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具体如下所述: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

(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股权质押如何办理,以及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希望上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资料,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股权质押,获得更好的发展。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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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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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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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但是没有遗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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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借款未冲账可以起诉吗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因公借款未冲账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进行起诉的。 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这时不存在到期的问题,主张债务人还款后其不还款的可以随时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信用卡欠款2000逾期会坐牢不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用卡欠款2000逾期会坐牢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不会。 信用卡欠款2000逾期不会坐牢,没能力还如下处理: 1、先还一部分体现自己的良好还款态度,债权人可能会因此撤诉。 2、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 被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如果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上征信的信贷,不还款一定会产生信用污点,影响以后房贷和车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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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担保人的父母就一定要被冻结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当事人为他人作担保,担保人的家属的财产不会被冻结,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承担,债权人提起诉讼,在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只会执行义务人名下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变为呆账的应对措施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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