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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更新时间:2024.01.03 15: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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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我们知道,在实践中公司借贷可能需要担保,对自己的债务提高一种安全性,同时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权利质押就是担保的其中一种。作为担保的一种,股权质押有其生效的时间,需要股权质押的合同,有一定的登记方法以及质押的流程,股权质押还可能对股市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有法律法规来约束。下面由华律网小编在股权质押的专题里为大家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1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二)股权质押的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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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一)

贷款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资的股权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 ,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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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质押办理流程

第一步:前期工作

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二、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三、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第二步,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第三步,权利的实现

第一种:协议实现

第二种:诉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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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分局分别负责办理各自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工作。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的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股权数额、质押期限。

第五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也可以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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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权质押新规

股权质押新规的内容有哪些

一、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直是监管孜孜以求的目标和准则。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金融机构如何定义,如果通过信托绕监管,是否可行?实操中,为产品融资(比如以双定向办理沪市股票质押融资)本来就已不多见,不过此前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停留在监管吹风层面。

二、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

500万的规模限制使得券商的小额股票质押业务难以继续,不少券商对小额股票质押业务是简化审批甚至是直接放款的,因为动辄几亿的项目需要更多的风控资源。

三、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根据上交所公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包括了“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此次明确债券和基金不得作为回购标的证券。

四、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质押率不超过60%,如果这条放在新规前,会阻挡不少业务,因为高质押率是券商用于吸引客户的砝码,不少结构化的、拼盘模式的高质押率模型常常被相互讨论和传授。监管没有明文规定质押率上限,据说有人曾问证监9折是否可行,结果是:被骂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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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股权质押的登记要件

质押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即质权的成立,不仅需要当事人订立契约,而且以交付标的物为必备条件,质押以出质人将质物转移占有给质权人为生效要件。但在股票质押中,我国《担保法》并未规定以股票交付质权人占有为必备条件,主要是因为目前股票已无纸化,股票的储存及转让都通过电脑控制运行。因而《担保法》第78条规定,以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股份全部托管于证券登记公司,所以双方办理出质登记,且登记机关出具书面证明为质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视为转移占有质物,未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只是成立而非生效。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不以纸质的股票凭证的转移占有为要件,而是以登记为要件。原因是既然没有质物转让的可能,也没有权利凭证转让的可能,那么借助登记是必要的。登记之后实际上就实现了将股票交易冻结的结果,因此设质人将无法将设质股票进行交易,从而有效的预防了设质人私下交易股票的可能。

不过,应当提出的是,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两类: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交易所交易,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则无法在交易所交易。而《证券法》第32条也基本杜绝了场外交易的可能。[5]因此,非常明显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具有方便的流动性,因此对于其股票的质押不同于其它上市公司的质押,而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的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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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贷款办理

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

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

2、联系融资机构;

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6、出借方发放资金。

股权质押贷款的手续:

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法人代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3、公司股东同意质押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资料;

6、股权凭证,证券账户卡;

7、贷款机构要求准备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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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权质押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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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权质押对股票的影响

股权质押对股票的影响

股权质押,简言之就是金融公司开了个当铺,上市公司股东把股份活当在这里拿到钱,在约定日期要偿付本金和利息。

比较不同的是,要是万一这股票价格贬值了,还得再抵押足额股票或者资金,否则就按照死当规矩给处理了。

出于风控的安全考虑,股权质押有几个参数必须知道,一个是质押率,也就是通常讲的“打折”。1000万市值股票抵押给券商,人家就贷款给您500万,质押率一般情况是3至6折,根据您这人品和公司情况酌情定价。

还有就是预警线与平仓线,这个太好理解了,咱们炒股时候最好也弄这么两条线,跌了25%,触发预警线,要注意风险哦,你这股票不怎么值钱了补点钱吧。跌到30%了,已经碰到平仓线了,要么给钱,要么把股票全卖了。

这券商是不会给借钱的人担风险,至此,股权质押从原本是股东层面的借贷关系,就演变为了阻止股价下跌的保卫战。为了保证质押的股权不被平仓,大股东要么利用资产重组停牌拖时间,要么真假消息漫天飞舞,反正都是利好,信不信不要紧,先平复恐慌的心态再说。

这些还是比较温和的,一旦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做了股权质押,却在股票下跌时候无力补仓。最终的结果就是股份被强制平仓或者拍卖,上市公司陷入股权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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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业律师解答

我A的化工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现在国家企业竞争非常激烈,产品有点积压,我A的公司资金周转不开请问一下这个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怎么解释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为标的而设定的一种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作为融资一方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质在于质权人获得了支配作为质押标的的股权的交换价值,使其债权得以优先受偿。上市公司股权具有高度的流通性,变现性极强,是债权人乐于接受的担保品。

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以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在法律适用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首先适用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及权利质押的规定;其次,适用法律关于动产质押的规定(《担保法》第八十一条);再次,作为担保的一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还要适用法律关于担保的一般规定;最后,作为一种设定物权的民事活动,它还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
同一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股权质押吗
可以的,但需要注意,1、如果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发起人不得用其股份出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用于出质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用其所持有的股份出质。2、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以质押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为质押生效的要件。3、应当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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