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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2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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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进行股权质押的话是否可以分到分红?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一般我们是怎样进行处理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参加分红,并不会因为已经将股权质押就不能参加公司分红了。

依照《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在债务人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时,且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出质人应如何处理孳息存在争议,因为除规定“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外,关于质权人如何处置孳息法律未予以明确。

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出现担保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形时,质权人才能行使质权,也才能以孳息充抵债务,否则质权人只能持有但不能充抵该孳息。在债务人清偿主债务后,质权人应返还孳息(扣除收取孳息的费用),而且孳息余额的利息也当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一并返还。

法律规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对质物处分的规定不完全一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物权法》实施之后,质押股权的处分应适用《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即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从债权行为来看,属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质权人同意的,则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如未征得质权人的同意或者追认,则为无效民事行为。从物权行为来看,如果受让人确系善意第三人,其受让行为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则受让人有权取得质押股权;否则,质权人应当享有担保物权的追及效力,不论质押股权流转何人手中,质权人之质权并不消灭,可以直接对抗第三人。

当然,实务中,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确认以及股权质押、转让都应由工商登记机构登记,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记机构的重大过失致质押股权未登记,受让人关于其为善意的主张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受让人代出质股东清偿债务,债权因受让人代偿得以清偿,即使先前的出质股东处分质押股权未被同意,也不影响出质股东之前转让质押股权的行为,因为此时质权人的债权权益已得到实现,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故另当别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很多时候,我们的股权是可以在债务人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时,且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出质人应如何处理孳息存在争议,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我们是可以得到相关的分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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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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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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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可否直接随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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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到转让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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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但是没有遗产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债务人死亡但是没有遗产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借款人死亡后,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债务。 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没有遗产的,除非其继承人自愿清偿的,否则该债务将无法进行主张。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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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借款未冲账可以起诉吗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因公借款未冲账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进行起诉的。 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这时不存在到期的问题,主张债务人还款后其不还款的可以随时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信用卡欠款2000逾期会坐牢不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用卡欠款2000逾期会坐牢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不会。 信用卡欠款2000逾期不会坐牢,没能力还如下处理: 1、先还一部分体现自己的良好还款态度,债权人可能会因此撤诉。 2、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 被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如果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上征信的信贷,不还款一定会产生信用污点,影响以后房贷和车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的父母就一定要被冻结吗?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担保人的父母就一定要被冻结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当事人为他人作担保,担保人的家属的财产不会被冻结,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承担,债权人提起诉讼,在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只会执行义务人名下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变为呆账的应对措施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变为呆账的应对措施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变为呆账的应对措施 信用卡逾期变成呆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还款,可以选择的还款方式包括:打工赚钱、向亲戚朋友借钱周转、抵押房屋等有价资产借贷、卖一些值钱的东西还款等,不然这笔呆账会持续性的影响到用户的个人征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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