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订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它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载体和途径,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对象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为。通过两个概念,可以清楚的看到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其调整对象的特定与否,而调整对象的特定与否又直接影响到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的大小,从而左右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现行行政诉讼法将这种“调整不特定对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明确排除在外,是否意味着这类行政行为无法有效的被监督和审查呢。事实上,纵观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有其特殊的途径:
(一)权力机关的审查监督。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机关的内部审查。主要包括备案审查和复议审查。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要向国务院备案,国务院通过备案审查可以发现规章中存在的不当或违法问题,从而加以纠正。有些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求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将其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此外,国务院在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可以发现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申请对这些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除外)代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三)司法机关的审查。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参照行政规章。对此,法学界普遍理解为授权人民法院对行政规章进行间接审查。
通过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大途径的监督,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方式看似非常完善,行政诉讼法立法时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诉讼范围外也并非毫无道理。然而为何还要讨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与否呢?
可以的,但是只能拉自己的东西,货车的本质就是拉货,区别在于是拉货盈利还是拉货,营运车拉货就需要营运资格证,没有营运资格证就不能给别人拉货,但是给自己拉还是没问题的。关于营转非货车是否可以拉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可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产生行政纠纷的时候,如果通过复议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前,经双方同意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书,那么行政调解书由什么人署名?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以及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关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诉讼的管辖不同于主管。行政诉讼的主管就是其受案范围,它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和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处理行政争议的权限划分问题。行政诉讼的主管是管辖的前提。法律咨询:行政诉讼参加人都包括谁?律师回答: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
可以的,但是只能拉自己的东西,货车的本质就是拉货,区别在于是拉货盈利还是拉货,营运车拉货就需要营运资格证,没有营运资格证就不能给别人拉货,但是给自己拉还是没问题的。关于营转非货车是否可以拉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对判决撤销有两个内容: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该行政行为和撤销行政行为两种。关于行政判决撤销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公正、公开原则;比例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含义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车辆购置税需要的手续: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关于交车辆购置税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投诉燃气公司可以向信访局投诉。信访部门负责接待所有信访投诉案件,然后转发给其他相关部门,拨打市/县长热线投诉。每个城市都应该设有市/县长热线,市/县长信箱,负责接纳各种各样的市民投诉,并由市/县政府负责分派投诉件。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