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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3205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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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他们之间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那么他们到底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来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刑罚)都是国家机关针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作出的处理,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主要来讲,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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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比如盗窃,如果某地规定盗窃800元以上的财产才构成盗窃罪,但是行为人盗窃物品的价值总数400元,就不构成犯罪,而是一般的盗窃行为,应该进行行政处罚。又比如打架行为,如果双方只是一般的斗殴,那么可以对行为人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理由处以行政处罚,进行罚款或者拘留。但是,如果造成《刑法》上所规定的轻伤、重伤、或者有人死亡,那么就要按照《刑法》来处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以刑罚。

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虽然二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比如,省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本地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规定对某种行为处以行政处罚,但是却不可能规定对某种《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处以刑罚。

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交给监狱实施,刑期较短或者是剩余时间不到一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来实施,管制交当地公安机关执行,拘役交给拘役所来执行等。有些刑罚如罚金也可以由法院来执行。

第四,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

第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领域,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的追求行为结果,还是放任结果的发生,或者是应该预见到结果发生但是没有预见到,或者是已经预见到结果的发生但轻信自己可以避免,这样的心理状态对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确定有着决定意义。但是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对于违法行为的确定并不是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认为构成了行政违法,就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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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包括的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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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商业险三者赔偿比例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年商业险三者赔偿比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商业险中,三者赔偿的比例要根据承担的责任来确定: 1、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赔偿比例不超过100%; 2、负主要事故责任的,赔偿比例不超过70%; 3、负同等事故责任的,赔偿比例不超过50%; 4、负次要事故责任的,赔偿比例不超过30%。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无正当理由私闯民宅谁管,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正当理由私闯民宅谁管,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正当理由私闯民宅谁管 私闯民宅归公安管,户主可以报警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治安处罚记录会消除吗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治安处罚记录会消除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不要过于担心。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 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 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在职职工死亡后医保如何办

法律顾问律师53分钟前回复:

关于在职职工死亡后医保如何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职职工死亡后医保应当终止缴纳,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提现。 参保单位或亲属持去世人员身份证、死亡证明、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账户清退业务,可将个人账户内的余额退还到相应银行卡内。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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