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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爷爷奶奶还能分遗产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01 18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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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作为一种与本位继承相互对立的继承体制,它属于法定继承范畴内的一项特定制度;当被继承人的合法子女在被继承人尚存世期间先行离世,此时将会由被继承人已故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取代早逝长辈直系亲属,依据法律流程履行遗产继承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爷爷奶奶还能分遗产吗

代位继承制度,作为与本位继承相关联且相对独立存在的法定继承方式,特指当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子女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前先行去世时,需由这些直系血亲子女的后代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这一特殊形式的法定继承制度。

现行的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在行使代位继承权的过程中,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赡养老祖父母的义务。

若将孙子女在代位继承其祖父、祖母或者外祖父、外祖母遗产时,就被强制要求必须履行赡养他们的义务强加给其身上,不仅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对我国现有法律条款的误解和滥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亦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请求,其诉讼时效的期间设定为三年。

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时,则应遵循该项规定。

在此期限内,自权利人得知或应当知悉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责任方所处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具体而言,这一期限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而设立的,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法律另作特殊规定,则应依其规定执行。

不过,在权利人的权益遭受损害之日已经过去超过二十年后,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如果情有特殊,人民法院仍可根据权利人的具请予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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