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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还能撤销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3-19 10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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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还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下面看看华律网小编的建议吧。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还能撤销吗

行政处罚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不得由原来作出处罚的来撤销处罚,而是需要由该行政机构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来撤销,上级机构在确定行政处罚不合适,且也确定被罚者确实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时,撤销处罚后,一般会作出新的处罚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前提: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旨在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针对的是已经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旨在惩罚犯罪并保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的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刑事处罚的依据仅限于法律,即《刑法》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相关法律条文。

处罚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由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刑事处罚由国家司法机关实施,即人民法院

处罚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证照、行政拘留等。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违法者主观状态的影响:刑事处罚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故意或过失)对其应承担的责任有很大影响。在行政处罚中,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并不像刑事处罚那样成为责任的决定性因素。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都具有惩戒和教育的双重作用,但侧重点不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相同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它们的性质、法律依据、实施机关、处罚种类以及对违法者主观状态的重视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两者在实践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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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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