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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074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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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在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中,特别注意审查当事人之间形成事实收养或抚养的时间,因为事实收养或抚养形成的时间不同,决定了适用的法律、政策不同。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如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

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有人事档案的,也应当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不涉嫌拐卖儿童)

6、二名以上证人对收养事实(抚养事实)的书面证明及证人的身份证明(公证机构向证人制作核实笔录);

7、被收养人(被抚养人)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身份证;

8、收养人(抚养人)提供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被抚养人)的能力证明(如身体状况、经济来源等证明)和承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被抚养人)义务的保证书;

9、能够证明收养人(抚养人)与被收养人(抚养人)共同生活的其他证据(如被收养人的上学登记表等);

10、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简单介绍,我们了解相关问题的解答。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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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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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行为人将婴儿或没有任何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不予任何扶养甚至移置于室外的案件,难以区分是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1、在这些案件中,行为人均负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既可能构成遗弃罪,也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在这种情况下,应重点考察生命所面临的危险是否紧迫,生命对作为义务的依赖程度,行为人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行为是否会立即导致他人死亡等因素,判断成立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2、就主观方面而言,遗弃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只是对被害人生命、身体的危险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 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则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 例如,行为人将婴儿置于行人较多的场所或者国家机关门前的,只能认定为遗弃罪。 反之,如果行为人将婴儿置于没有行人的场所,将行动艰难的老人带往悬崖边上扔下不管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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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没有注明日期有效吗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遗嘱没有注明日期有效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遗嘱没有日期不一定有效。 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其中口头遗嘱是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设立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必须有日期。 而其他的遗嘱就要求有明确的日期表示。 没有注明日期的遗嘱,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护,属于无效遗嘱。

离婚共同房产怎么分割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共同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时抚养费计算如下: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所有,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所有 未婚生子抚养权的归属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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