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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6 3599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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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1.建设工程合同须为合法有效合同;2.解除发生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开始履行或履行完毕之前,如果已经履行完毕,不发生解除合同的问题;等等。关于发包人、承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与法律后果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

1.建设工程合同须为合法有效合同;

2.解除发生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开始履行或履行完毕之前,如果已经履行完毕,不发生解除合同的问题;

3.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

4.要有解除合同的行为。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二、施工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三、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四、承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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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吗
如何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资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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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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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问题。

苏妙律师35分钟前回复:

你好

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可以转包吗?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可以转包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可以转包,但是必须要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转包,比如说必须要经过发包人的同意,而且在相关的建筑工程合同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转包。

国铁平台招标一个包件有三个供应商因一个供应商晚到招标代理机构没让让参加报价环节其它两名供应商可以继续招标报价吗因晚到的供应商在下次招标时还可以为邀约供应商吗?

任浩浴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于供应商迟到并因此未能参与报价环节的问题,通常需要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 1. **迟到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报价环节**: 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且迟到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只剩两个供应商,只要这两个供应商满足法定最低投标人数量要求(比如在中国,公开招标项目一般要求不少于三个投标人),剩余的合格供应商仍然可以继续参与报价环节。 2. **继续开标是否合法**: 根据中国的《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开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仅有两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最低投标人数要求,那么可以继续开标。但如果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如必须达到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才能有效开标),则可能需要重新招标。 3. **是否可以认定流标**: 在只有两名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情况下,是否构成流标取决于具体的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如果法律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至少需要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才有效,则可能会认定为流标;若没有这样的限制,则可以继续评标和定标。 4. **迟到供应商的后续参与**: 对于迟到的供应商,其在下一次招标中的资格并不自动丧失。除非他们在此次招标中有严重违规行为导致被处罚或被列入黑名单,否则理论上仍可以被邀请参加未来的招标活动。不过,其信誉和守信情况可能会影响招标方对其的信任度和是否再次邀请。 综上所述,请务必参照具体的招标文件条款、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招投标管理规定来判断每种情况的合法性。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公正公平地执行规则,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与透明度。

建筑行业从业者的误工赔偿准则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建筑行业从业者的误工赔偿准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建筑行业从业者的误工赔偿准则 关于建筑工人遭受误工损失的赔偿事宜,应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薪资水平来加以确认。 其中,误工时长需参照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相关医疗鉴定机构所出具的诊断证明予以确认。 对于具有固定工作收入的受害者来说,误工期内的工资理应按照实际工资额的扣除进行计价;而针对那些无固定职业收入的受害者,其误工赔偿费用可按其近三年内平均收入的计算标准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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