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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如何认定
一、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申请程序
有六个步骤:申请登记,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行政决定,送达。
具体细节如下: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工伤申请期限的法律性质
《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虽规定职工及其亲属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间为一年,但并未对其法律性质作明确规定,也未规定申请时限是否可延长或中止、中断,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申请期间的法律性质存在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意见认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法律性质是除斥期间,属于不变期间,不应适用时效期间中止、中断及延长的规定。本案虽因行政部门未告知劳动者正确行使权利的方式而使得其提出申请的期限超过一年,但这不能作为中止、中断的理由。
第二种意见认为,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属于时效范畴,源于我国民法通则的一年短期时效规定,具有诉讼时效的性质,可以适用民法通则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
职工怎样才算下班工伤认定 2024-04-27
关于职工怎样才算下班工伤认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职工上下班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职工怎样才算下班工伤认定[详情]
工人工伤如何赔偿,应该如何处理 2024-04-27
关于工人工伤如何赔偿,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工人工伤的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详情]
哪些工伤纠纷属劳动争议,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4-04-27
关于哪些工伤纠纷属劳动争议,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为工伤赔偿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就算有工伤保险,少部分工伤赔偿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职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是很好判定的,劳动争议只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详情]
关于10级工伤赔偿款项发放时间的相关说明 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