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方全责,交通事故中新教法规定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怎么赔偿,营运损失怎么计算

新疆-乌鲁木齐 2015-01-21 11:29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方全责,交通事故中新教法规定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怎么赔偿,营运损失怎么计算

报告编号:NO.201501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交通事故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
    6、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A、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B、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5.01.21 11:59

  • 穆建国

    帮助人数:8871

    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建议在当地联系律师面谈解决赔偿的具体数额问题

    回复于 2024.04.27 12:03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交通事故#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交通事故律师#

推荐: 新疆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我方全责对方起诉,我方可以不出庭吗

    交通事故处理规定08/04/2016 20:30:00更新

    我们知道,如果交通事故自己负全责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的,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如果我方全责对方起诉,我方可以不出庭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以不出庭,但是法院会缺

  • 发生剐蹭我方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05/10/2021 10:15:26更新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刮蹭的交通事故后,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由全责方赔偿。如果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我方全责保险会全赔吗

    财产保险理赔12/29/2018 17:42:26更新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全责方是在自己的身上,需要为受害者承担一定的赔偿。由于购买了保险,事故中的肇事者也会对于保险公司的赔偿非常的关注,毕竟保险公司要是赔偿的话他们就鞥呢减少负担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 车祸对方全责我方轻伤怎么赔

    交通事故处理规定02/13/2019 16:25:55更新

    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人员出现伤亡,而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事故的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等,那么车祸对方全责我方轻伤如何赔偿?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我方全责对方驾照遗失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09/20/2021 14:40:15更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全责后,与对方遗失驾驶证就没有关系了。由全责方购买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购买保险或者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 我方全责想私了对方敲竹杠怎么办

    交通事故处理规定08/04/2016 21:48:00更新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的责任认定需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自己全责的,需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那么,我方全责想私了对方敲竹杠怎么办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方全责想私了对方敲竹杠怎么办:可以

热门律师推荐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条款,我方详细说明以下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相关内容及规定: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具体阐释,对于自然人生前所创作的作品,其所包含的发表权以及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所述的各种权利的保护期限为演绎作者寿终正寝之日起计算,共计五十年,直至其离世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止。 若作品属于合作性质,则以最终离世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保护期限的截止日期。 而针对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所持有的作品和职务作品而言,这些作品中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享有者(即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雇员等),其对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同样也设定在五十年,其具体截止日期为作品创作完毕并首次发布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 此外,参照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中的明确描述,此部分权利的保护期限亦规定为五十年,具体计算日期为作品自创作完成后起,满五十个公历年后的12月31日。 ,如若某部作品自创作完成至今尚未对外发布,根据本法规定,自作品创作完成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开始,该作品将失去法律给予的保护,这也是我们必须提醒您的重要内容。 上述保护期限的计算皆依据公历年度进行,依据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著作权法》的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二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条款解释。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房屋补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房屋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补偿方式:房屋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货币补偿:根据评估的房屋价值,拆迁方会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的货币补偿款。 - 产权调换:拆迁方会提供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当的新建房屋,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其他补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装修补偿费等。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问题分析:关于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2.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3.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中心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 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怎样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 1、这主要是从事运输业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特有损失。 当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坏时,如果受害人是使用受损车辆从事运输业的人,则因机动车损坏导致停运就会给其造成营业收入的减少,由此发生营业损失,也称停运损失或者营运损失。 2、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被征收导致停产停业,也会得到相应的损失补偿。 4、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以上是关于拆迁补偿的基本规定和流程,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对具体的补偿方案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问题分析:关于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证市的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以下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旧法人及全体股东的U盾或者CA数字证书,法人必须是在深圳本地办理的CA数字证书; 3、新法人的所有信息,包括身份证、电话、邮箱 ; 4、法人实名账号与密码。 风险提示:变更法人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是细节方面容易忽视,变更法人时,公司不能有税务异常和工商异常,新法人不能在工商局和税务局黑名单中。 ,因此再次提醒大家,变更法人一定要走相关的程序。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拒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寻衅滋事一方不赔的话,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对方依然对赔偿不理不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责,但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免除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仍应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