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上饶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分居协议书怎么写呢?

江西-上饶 2020-01-14 14:3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跟老婆结婚后就生了宝宝。现在我们的孩子都三岁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跟老婆之间没有了以前的感觉。所以两个人经常是没有话说。现在我们都分居了,我想咨询下分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有范本可以参考看看吗?

报告编号:NO.2020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被采纳答案
  • 咨询我

    陶孙禄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12

    咨询电话:13970372178

    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

      (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住房一套(具体位置)归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法院起诉离婚。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协议人双方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回复于 2020.01.15 14:33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汪健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110

    咨询电话:13755347983

    分居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
    (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住房一套(具体位置)归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法院起诉离婚。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协议人双方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回复于 2016.10.14 16:29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在我国立法上,分居仅仅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是对于分居的构成要件、分居的类型、分居的效力及终止等,我国现行婚姻立法都没有作出规定。 这里应指出的是,如果你们对于财产方面作出分割的约定,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于 2017.09.02 20:36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 张翔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32

    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女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

    现双方就分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 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根据客观情况,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暂归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有:详细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外,分居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享有或承担。

    四、分居期间,婚生子女 的监护权,暂归 。

    五、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所得为各自所有。

    六、另一方 给付抚养费 元/月。给付方式: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享有 次探望权。

    在每个月 ,时间为 。探望地点为 。

    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次数、时间、地点等可由双方根据子女情况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复于 2016.10.15 09:29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江西律师 上饶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上饶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在我国立法上,分居仅仅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是对于分居的构成要件、分居的类型、分居的效力及终止等,我国现行婚姻立法都没有作出规定。 这里应指出的是,如果你们对于财产方面作出分割的约定,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4653

  • 协议书大致如下: 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1.分居:男女双方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分居时间自年月日开始,男方居住于……,女方居住于……;分居期间双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够相互容纳,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协议书上签字确认“终止分居”,如果分居满两年依然无法缓和夫妻矛盾,双方就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2.子女:分居期间,双方共同支付孩子抚养费,支付办法…… 3、收入和债务:分居期间,双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约定属于各自所有;债务处理; 4、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483

  • 【法律意见】 夫妻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女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现双方就分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 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根据客观情况,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暂归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有:详细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外,分居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享有或承担。 四、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所得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间,婚生子女 的监护权,暂归 。 另一方 给付抚养费 元/月。给付方式: 。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享有 次探望权。 在每个月 ,时间为 。探望地点为 。 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次数、时间、地点等可由双方根据子女情况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现在住房一套(具体位置)归 方居住,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各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五:分居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法院起诉离婚。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协议人双方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甲方): 见证人:   协议人(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92

  • 分居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 (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住房一套(具体位置)归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法院起诉离婚。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协议人双方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1463

  • 修改建议,供参考.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 *** 女方: *** 被监护人:*** 因双方感情破裂,经沟通,调解无效.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所生一女(***)暂由男方抚养.9月1日起交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予的抚养费由女方所在地的消费水平和学费再定.不可预算的开支(如生病看医生等费用)另行再计. (注:应规定起点,以免引起纠纷) 2.(女方)不(得)限制男方探视被监护人和对其的正确教育.(如发现男方对被监护人有不正确的教育.虐待及没尽到该尽的责任.女方有权终止男方的探视权) (注:括号内的说明是不必要的,实际上也是难以操作的,如出现类似情况也应由法院判决终止男方的探视权) 3. 女方有权调动(应为:变更)被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前两人所欠债务(注:应当写明数额)由双方共同承担.(男方三分之二.女方三分之一) 5..(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前两人所借出的款项由男方收回并归属男方. 6.此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私人生活(注:可以考虑违约责任).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8.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注:别忘记写日期)
    全部2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627

相关知识
  • 分居、分居协议与分居事实的比较

    离婚条件08/16/2012 16:18:00更新

    华律网小编一、什么是分居 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

  • 夫妻分居分居证明怎么写

    离婚条件04/14/2024 08:00:47更新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分居分居证明怎么写问题带来帮助。

  • 分居协议格式和分居协议范本的介绍

    离婚条件04/03/2018 18:34:00更新

    夫妻的感情有分歧,彼此出了问题又不想要离婚的时候,分居是比较好的处理方法。在夫妻分居的时候要你定好相应的协议,避免彼此就分居产生重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华律网小编就分居协议格式和分居协议范本的介绍,你可以来看看。

  • 因工作分居是法律分居吗

    离婚条件06/09/2018 18:02:00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分居的原因是很多的,有些是由于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产生的,而有些是由于夫妻双方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分居本身也容易造成感情出现问题,那么因工作分居是法律分居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什么是分居,如何证明分居事实

    离婚条件06/20/2017 17:38:00更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因为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但是想要通过诉讼来离婚的,有一个条件是需要分居两年,那么,什么是分居,如何证明分居事实?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什么是分居,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

  • 怎么写分居协议

    离婚条件04/26/2017 09:33:00更新

    夫妻在婚内要是因为一些纠纷或者感情不和是可以进行暂时分居的,但分居毕竟不同于离婚,夫妻间的生活还是要继续过下去的,因此,此时最好签订一份分居协议书,对彼此分居期间的收入、债务等问题进行一个约定,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

热门律师推荐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主要包括: 1、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2、不违反法律规定; 3、债权合法有效; 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5、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购买房产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的关键事宜

问题分析:关于购买房产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的关键事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买房产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的关键事宜 在进行新房认购并签署合同时,务必对开发商所提供的五种书面材料(俗称‘五书’)及两个法定证书(即‘两证’)、认购合約条項、交房日期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作出深入的审查与核实。 认购合約的签订乃是购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草率行事。 另外,对于房屋质量问题需着重关注,而且在签署合同时务必要明确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等事宜。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孩子抚养权没落实是否能够离婚,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孩子抚养权没落实是否能够离婚 孩子抚养权没落实可以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和孩子抚养权无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都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都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都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 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为适用条件,监外执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监执行情形为适用条件,即必须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适用的方法不同 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并要确定一定的考验期,监外执行在宣告判决的同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都可适用,无考验期,适用的条件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要收监执行。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间限制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间限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间限制。 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离婚了户口没迁走还能分财产吗?

问题分析:关于离婚了户口没迁走还能分财产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分割财产进行的约定、达成的协议,在本质上是夫妻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就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一种财产契约。 所以,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经成立,即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即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双方离婚后,户籍是否迁出,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 但是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与双方的户籍情况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也就是说,户籍登记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能作为双方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德州征收怎么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德州征收怎么样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桂林征收起诉程序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桂林征收起诉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维权程序通常涉及多个法律环节,以下是一般性的规定: 1、当面临征地时,你应当确保充分了解征地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这包括查阅相关政府公告、批文以及与征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2、如果你对征地有异议,可以尝试与征地单位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寻求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3、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中,你需要详细陈述征地存在的问题以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4、如果申诉仍未得到满意答复,你可以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征地维权过程中,建议你保留好所有与征地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将在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行为是无效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救济。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雇佣临时工的人身损害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雇佣临时工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个人雇佣的临时工若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且属于工作愿意的,应当由雇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若临时工具有重大过失或者为故意的,雇主可以再向其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条还款被划掉怎么打赢官司,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借条还款被划掉并不能否认双方之间借贷关系不存在,只是借贷的金额可能就无法通过借条表现出来了,因此这个时候如果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就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转账记录以及对应的聊天记录等等。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