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日,我与前妻协商离婚,当时没钱,她就要我给她打张欠条,在我这里适用吗?
2004年9月1日,我与前妻协商离婚,当时没钱,她就要我给她打张欠条,我就打了A的欠条,后要她和我一起去办理离婚证,她说我没有给钱她,她不肯去,由于一下子没有那么多的钱,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协商把房子抵押银行贷款,把钱给她。她同意了,于2004年9月8日,俩人一起去银行贷款(当时房子没有装修,评估十万元,找熟人才贷了五万元钱)在银行的抵押合同上,借款人的签名是我,低押人的签名是我和我的前妻,贷款期限一年,贷了款后给了她三万后,又于2004年9月10日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所有债务归男方承担,孩子两个,女孩子(7岁)跟女方,男孩子(5岁)跟男方。所有的财产,除了那套没有装修且还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外,其余的电器设备和日常生活用品都被她拿走了,另外离婚前还有的六万元债务也归我还,这债务她也是知道的。离婚后,我找了女朋友,我就从女朋友那里借了十万元钱(其中4万还外面催我还的债,6万用于装修房子,当时女朋友不肯借钱给我,我就跟她说,一,我孩子大了,孩子又没有妈,快上学了,想给孩子好一点的学习环境。二,我把房子贷款了,如再租房住,这一个月不吃不喝,贷款利息和房租就得1000多的开支,我现在又无工作,真的很难,你就当帮我一下吧!女朋友见我这么说就答应我了,我并且答应她如果我们没有结果了,我把房子卖了也要把借她的钱先还给她。)且出具了十万元的欠条,还在上注明如她急需资金周转,我愿意变卖房产把借她的钱还给她。房子装修好了过后,2005年七月份,我的前妻来了,她要我还钱给她,我说我不欠你的钱啊!于是她就拿出了2004年9月1日我打给她的哪张欠条,我这才想起,去年离婚前我是打了张欠条,我们到银行贷了款我就把钱给了她,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还有欠条的事,因为我们是协议离婚的,总以为已经说清楚了,把钱给她也没有想到要她打收条。我就坚决不同意给她钱,何况我现在不但没有钱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就算是有钱我也不会给她的,因为我已经给了她钱啊!她见我这么说,就拿着欠条去法院告我了,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就把我的房子查封了。期间,亲戚,朋友都去做前妻的思想工作说钱都给了你,象这样搞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她都不听,并说;她没有好日子过,就也不要我有好日子过,还到处说房子是我和她一起做的,凭什么我现在的女朋友要在里面住。。。。。后来,法院还是凭她所持的那张欠条判我败诉我现在的女友看见我前妻这样做,无法理解,她后来也拿着我打给她的借条去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法庭起诉了我,并也把房子查封了,对无异议的案件,法院很快就调解结案,调解文书生效后,女友就申请了强制执行。刚好我和前妻在离婚前用房子抵押的贷款也已到期,银行在催我还钱,我就跟银行说了我所经历的这些事,要求银行把我的前妻一起起诉,银行方称他们可以直接起诉我一个人,我不肯,我说那是我们夫妻存续期间贷的款,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银行方说,要讨论一下。我要问的问题是:一假如银行方不起诉我的前妻我该怎么办呢?二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重复查封,扣押,但不能拍卖,那么银行是不是也不能拍卖啊?三离婚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务关系,在我这里适用吗?(协议约定所有的债务归我)我当时给女友打的借条上注明了如我们走不下去我愿把房子卖了还她的借款,按银行这种做法,我根本就不能尝还女友的钱。唯一能多还一点女友的钱只能把前妻的那份钱执行给银行。做人我觉得不能失信于人。
2004年9月1日,我与前妻协商离婚,当时没钱,她就要我给她打张欠条,在我这里适用吗?
2004年9月1日,我与前妻协商离婚,当时没钱,她就要我给她打张欠条,我就打了A的欠条,后要她和我一起去办理离婚证,她说我没有给钱她,她不肯去,由于一下子没有那么多的钱,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协商把房子抵押银行贷款,把钱给她。她同意了,于2004年9月8日,俩人一起去银行贷款(当时房子没有装修,评估十万元,找熟人才贷了五万元钱)在银行的抵押合同上,借款人的签名是我,低押人的签名是我和我的前妻,贷款期限一年,贷了款后给了她三万后,又于2004年9月10日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所有债务归男方承担,孩子两个,女孩子(7岁)跟女方,男孩子(5岁)跟男方。所有的财产,除了那套没有装修且还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外,其余的电器设备和日常生活用品都被她拿走了,另外离婚前还有的六万元债务也归我还,这债务她也是知道的。离婚后,我找了女朋友,我就从女朋友那里借了十万元钱(其中4万还外面催我还的债,6万用于装修房子,当时女朋友不肯借钱给我,我就跟她说,一,我孩子大了,孩子又没有妈,快上学了,想给孩子好一点的学习环境。二,我把房子贷款了,如再租房住,这一个月不吃不喝,贷款利息和房租就得1000多的开支,我现在又无工作,真的很难,你就当帮我一下吧!女朋友见我这么说就答应我了,我并且答应她如果我们没有结果了,我把房子卖了也要把借她的钱先还给她。)且出具了十万元的欠条,还在上注明如她急需资金周转,我愿意变卖房产把借她的钱还给她。房子装修好了过后,2005年七月份,我的前妻来了,她要我还钱给她,我说我不欠你的钱啊!于是她就拿出了2004年9月1日我打给她的哪张欠条,我这才想起,去年离婚前我是打了张欠条,我们到银行贷了款我就把钱给了她,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还有欠条的事,因为我们是协议离婚的,总以为已经说清楚了,把钱给她也没有想到要她打收条。我就坚决不同意给她钱,何况我现在不但没有钱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就算是有钱我也不会给她的,因为我已经给了她钱啊!她见我这么说,就拿着欠条去法院告我了,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就把我的房子查封了。期间,亲戚,朋友都去做前妻的思想工作说钱都给了你,象这样搞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她都不听,并说;她没有好日子过,就也不要我有好日子过,还到处说房子是我和她一起做的,凭什么我现在的女朋友要在里面住。。。。。后来,法院还是凭她所持的那张欠条判我败诉我现在的女友看见我前妻这样做,无法理解,她后来也拿着我打给她的借条去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法庭起诉了我,并也把房子查封了,对无异议的案件,法院很快就调解结案,调解文书生效后,女友就申请了强制执行。刚好我和前妻在离婚前用房子抵押的贷款也已到期,银行在催我还钱,我就跟银行说了我所经历的这些事,要求银行把我的前妻一起起诉,银行方称他们可以直接起诉我一个人,我不肯,我说那是我们夫妻存续期间贷的款,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银行方说,要讨论一下。我要问的问题是:一假如银行方不起诉我的前妻我该怎么办呢?二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重复查封,扣押,但不能拍卖,那么银行是不是也不能拍卖啊?三离婚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务关系,在我这里适用吗?(协议约定所有的债务归我)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无私帮助,可我没有把握和信心去拿到录音或其它证据,我现在把合约的全部内容发了过来(其中有当初中介公司的全部承诺),烦请各位律师帮助看一下,若仅凭这些,我现在怎样做才好???
请问经济犯罪人员,叛了刑的还能在本单位上班吗?判的是判3缓4.并且不但在上班而且还是从事的财务工作!这样可以吗?企业单位是不是有自主权?
被告的代理人 是该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原告的代理人 是该法律服务所的主任(法律工作者) 请问同一法律服务所的两个法律工作者可否作为同一案件的原被告代理人?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在北京。 想问一下单位批准我的调出申请后,但档案什么的其他关系都没转出,我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何时算正式接触?是单位批准调出申请的日子,还是必须出具一份正式的解聘书,或者是当我办完所有手续之后? 谢谢!
我们原单位在2004年12月依政策改制了(整体出让),受让方是一私营企业。 地方政府划一地皮给我们集资建房作为安置,集资建房小组于2005年7月使用原单位的名称在银行开了一专用帐户以方便原职工交集资款(原来打算用私人帐户,但考虑到风险,综合权衡后还是用原单位的名称)。在款项到位正要使用时,被原单位的一债权人司法冻结了该帐户。原单位整体出让时已包括债权和债务的,而且新帐户在改制后才另立的。 请问这个司法冻结有效吗?集资款该怎样要回来呀?
事情经过如下: 对方早以蓄意要砍我,一天在我毫没防备下,拿出准备好的砍刀将我砍伤,如果不是 当时朋友 在场拉扯住了他,我可能性命也保不住. 对方被朋友拉扯住之后,立即逃离... 朋友看我伤重, 当时并未报警.立即将我送往医院, 等我手术完之后的第2天,我叫他们报了警, 派出所给我的答复是, 当时你为什么不报警, 我们现在也不能抓他,只有等你伤势鉴定之后才能抓他,半个月之后,我能走动后我就做了法医鉴定.但没想到,派出所说,因为你的伤势鉴定为轻微伤.如果我们抓了他之后.最多拘留他15天,而且你受伤的医药费那就只有你自己负责.... 面对这样的情况, 我完全懵住了, 我该怎么办. 我全身多处被刀砍伤,右手无名指 肌腱,神经砍断,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是否合理? 如果我不服此鉴定是否可以到别处重新鉴定...但他们 说:如果重我新鉴定的话,肌腱跟神经断了,法医说要三个月之后才能鉴定,派出所说三个月之后受理我的案件.
我是一家电脑公司的记帐员,9/10到相邻的一家电脑公司收款,当时收了未税的2595元,9/14又去收含税的4200,可是她说是当时一起付掉了,不肯付后面的4200。 我清楚的记得当时确实给了26张100元,后找5元,从头至尾她在看网络电影,应为没有其他人在场,说实话也没打收条,因为比较相信以前也这样没错过,没想到她会赖帐 为4200我可以打官司吗?有几成胜诉的把握?
我爸于2005-8月在一工厂因工被火烧伤,而且做的是带化学成份的工作,能否帮无列一下?
我爸于2005-8月在一工厂因工被火烧伤,而且做的是带化学成份的工作,故烧伤后,肝,肾都有一定的影响,烧伤面积为35%左右,深度为2-3度,耳朵有一只缩小,皮肤有比较深的痕迹,我爸现在快出院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你们给我一点指点。能否给我算算按我爸的这种情况基本上能赔多少,具体涉及到什么赔偿内容,比如说务工费,营养费,精神费及其它,能否帮无列一下,A
请问对方在没告我的情况下,我应该向哪个部门要求他们从新做鉴定
请问对方在没告我的情况下,我应该向哪个部门要求他们从新做鉴定 我和他打架,他肋骨一根轻微不明显骨折,这是我和他们一起到我当地的总医院做的检查。后来他们通过熟人经法医鉴定是三根肋骨完全骨折。 但他们到现在并没有告我,我想在这期间要求做从新鉴定,我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他们做重新鉴定 因为他们找的熟人法医做的,这里面肯定是有水分的
律师先生: 谢谢您们的良好建议!我想再问您一下,就是假如房东在10月8日我们交给他押金的时候发现我们的合同弄丢了,(因为我们现在手头没有他所开的收据)他就在他执有的那份合同上面乱改些数字,或者他说他根本就没有租房屋给我们,以及说没有收到我们的什么房租费而将我们逐出。到那时,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对您们给予的帮助不胜感激!
我想请教一下专家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我老公是一家私人企业的工程师,他在这家厂辛辛苦苦干了将近五年了,因为种种原因他想离开这家厂到别的公厂去干,于是从去年就向厂长提出了口头辞职,但是厂长不同意,于是就拖到了今年2月份又向厂长提出了书面辞职信,厂长还是不同意,但是在我老公的强烈要求下,他勉强同意了,不过要我老公答应他帮他干到3月底4月初,我老公同意了.就在要离开厂的那天晚上,厂长又叫我老公去陪客户吃饭,(因为他们厂经常要陪客户吃饭喝酒,我老公可能因为这样落下了病根.)就在陪客户吃饭吃到一半,我老公就呕吐晕倒了,结果送到医院发现是脑出血.在住院的时间我向厂里借了6万块钱帮我老公治病,现在我老公虽然出院了,但是在记忆方面出现了问题,厂里虽然有来慰问,但都是口头慰问,而且现在那边的厂也没说要他去了. 我本人是一个家庭主妇,没有工作,现在我们两人都没收入,小孩又要读书,房子还要交按揭.我想请教一下专家我老公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他以前没有任何病史)厂里应不应该付这个医疗费?是否他在养分病的这段时间工资还要照发?我们应当怎样做?恳请专家尽快给我答复!非常感谢!
事情经过我在上个问题中已详述,谢谢各位律师的指教。 我还想问一下: 1,申请法医鉴定是不是要好几千元啊? 2,法医是否会把先天疾病与车辆碰人致软组织挫伤的相关度以百分比明确? 3,我已经垫付的钱是不是证明我认可应该付啊?换句话说就是不该我付的也要不回了? 先谢谢律师能回答以上3个问题。
同一律师事物所的俩个律师能否代理原被告的诉讼
一份打印的协议,协议双方只有印章而没有亲笔签字,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法院支持这样的协议吗? 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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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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