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前和我们签订的合同是综合工时制,现在公司单方面要改成标准工时制度公司是不是还应该继续按照之前签订的综合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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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和我们签订的合同是综合工时制,现在公司单方面要改成标准工时制度,也未经员工同意,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就直接更改了,请问这样违法吗?如果员工不同意更改的话,公司是不是还应该继续按照之前签订的综合工时制?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
综合工时制的范围: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关于综合工时制的范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年假,是跟工作年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工作年限决定着年假的时间。不知道大家对于综合工时制应该如何计算年假的这个问题是否有所了解呢?如果没有,也没关系。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这个内容和大家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时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履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的时间。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规定,目前,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两大类,标准工时制度与特殊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又分为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该周期内累计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能否通过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以150%计算。关于“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怎么计算”的问题,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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