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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要办理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159 ******** 黑龙江-大庆 2018-02-21 17:30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想问问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要办理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报告编号:NO.201802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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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所以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的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孩子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应尽可能举证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十周岁以上的如能获得孩子愿意跟随男方生活的意见将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非常有利。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5点

    回复于 2024.01.3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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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2.21 18:00

  • 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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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根据年龄不同有不同的处理,详情请致电或微信

    回复于 2018.02.2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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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则通回复:
     

    你好,你是想咨询离婚案件中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以往的案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最后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只是非常普遍重要的一个争议点,还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外债务的处理、以及彩礼返还等争议。本律师团队常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纠纷处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隐私性较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们。

  • 郑杨贵回复: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争取的

  • 龙宇涛回复:
     

    您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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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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