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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丈夫购买房子和车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广西-梧州 2017-10-12 16:57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婚前丈夫购买房子和车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报告编号:NO.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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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柏英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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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婚前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和车款,房子和车子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属于男方所有,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前支付首付按歇购买房子和车子,婚后还贷部分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所占财产价值的比例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分。

    回复于 2017.10.12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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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飞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0409

    咨询电话:18762128752

    分割婚后财产

    回复于 2017.10.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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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下面情况就是不需要公证的: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扩展资料: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屋,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回复于 2022.12.0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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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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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的三分之一产权为夫妻俩的共有财产。
    父母给孩子卖房时应注意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小辈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办产权证之前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产权证之后或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的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
    2、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
    男方婚前承租一套公房婚后将公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下使公有住房转为个人产权房但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仅男方一人。夫妻双方面临离婚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承租”的内涵是: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单位福利政策分配取得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使用权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人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购房财产份额不等:
    例如:夫妻俩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产权证上载明男方的财产份额为60%女方的财产份额为40%;现夫妻俩面临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
    这涉及到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并规定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夫妻共有财产制。把握夫妻财产约定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该书面形式是明确的、惟一的。
    在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份额说明男女方对夫妻这一特定的财产即该房屋已经事先有约定。因为之所以产证上会明确房屋的份额房产交易中心是依据办产证时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来加以注明的。如果夫妻婚后购房产权证的权利人记载在男方一人名下如事先没有明确、惟一的书面约定该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
    4、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偿还:
    比如说丈夫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50%以抵押贷款50%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妻子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而产权证则记载在男方名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于 2020.03.31 06:54

  • 冼东兰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923

    个人财产,不必分割。

    回复于 2017.10.14 13:29

  • 贾晖旺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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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无权分割。

    回复于 2017.10.1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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