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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评估

- 2009-01-24 13:38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摩托车与汽车相撞负全责,摩托车无损,对方汽车交警当初估价一千左右.我无保险公司.对方请自己的保险公司估价两次分别为三千多和七千多,出具的却是物价局的一张评估单,且在未通知我到场的前提下两天自行把车修好.现在对方起诉.我手上有物价局的视频资料,承认自己未到场是根据对方保险公司估价的,也承认只出具一张评估单是因为电脑覆盖了第一张估价单的视频.请问我是否有理由怀疑原告与其保险公司和汽车维修店存在直接利益的关系,我能推翻物价局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单吗?本来我负全责就由我的保险公司评估和索赔,我会相信我的保险公司,但现在我没有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让我到场才令人相信.作为第三方的物价局又程序不到位,整件事应该和原告保险公司浑身没关系呀.我还有一点想咨询.物价评估单上写着当事人对评估有异议,可以在出具报告的三天内请求重新鉴定,很显然他两天内把车子自行修好根本没给我重新鉴定的机会.但报告书上的委托人是原告,那报告所写的当事人有异议的那个当事人是不是不包括我?最后,那张鉴定书上只写了委托人是原告,是不是还应有交警或其他机构作为委托人,不知道这样的评估报告在浙江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十分感!!

报告编号:NO.200901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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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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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师,可是他两天就把车子修好了,我是后来才知道的,他没给我重新鉴定的机会,我该怎么重新鉴定呢?还有A说应该由交警委托,那是不是他只有本人委托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呢

    回复于 2009.01.2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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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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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他两天内把车子自行修好,你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于 2009.01.24 17:06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对事故中造成的车辆财产损失,应该由交警队委托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

    回复于 2009.01.24 14:30

  • 那利鹏

    帮助人数:21855

    既然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要求具有鉴定资格的评估单位重新进行鉴定.

    回复于 2009.01.24 15:02

  • 周泽高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9550

    对评估结果有意义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回复于 2009.01.2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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