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之前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 这样可以更好的给你分析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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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申请人小叶2021年3月1日与被申请人A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22年2月初,申请人未按照A公司春节放假制度正常回公司上班,为此与单位发生争吵,争吵后申请人小叶不辞而别,持续旷工,公司...
案例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劳动报酬追索纠纷,申请人张三与李四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甘州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后,确认该调...
本院认为,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