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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公证有法侓效力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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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有效的。关于买卖合同公证有法侓效力吗的更多内容,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一、买卖合同公证有法侓效力吗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只要双方主体适格,是双方基于公平、平等、协商一致,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被认为是有效的。

2.通过公证机构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签订的文本进行公证,仅是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方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将来就合同真实性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比较大的话,可以对合同进行公证。

3.当然,很多情况下,公证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如房屋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赠与人在房屋办理过户登记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据此,如果当事人之间赠与房屋的,从受赠人的利益角度来说,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在法律上是很有必要的。

二、民法典合同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公证法》第四百九十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要知道公证的买卖合同在法律上肯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可以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后拿去做公证,这样在法律上的效力是很高的,这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相关的介绍,我们可以进行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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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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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超载处罚条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内河船舶超载处罚条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船舶在内河航行时,应当谨慎驾驶,保障安全;对来船动态不明、声号不统一或者遇有紧迫情况时,应当减速、停车或者倒车,防止碰撞。 2、船舶相遇,各方应当注意避让。 按照船舶航行规则应当让路的船舶,必须主动避让被让路船舶;被让路船舶应当注意让路船舶的行动,并适时采取措施,协助避让。 3、船舶避让时,各方避让意图经统一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避让行动。 4、船舶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的具体规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批准逮捕延期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批准逮捕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以下四类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此外,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未拘留人员审查逮捕期限是多久,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未拘留人员审查逮捕的期限是7个月的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7个月,如果被拘留的话,最长是不能够超过37天,然后确定是否进行逮捕。 如果不进行逮捕的话,那么可以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或者是立即释放。

城镇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要多久才能用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城镇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要多久才能用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是在断缴3个月内续保,并补缴自断缴月开始的保险费,则医保待遇不中断,视为连续,断缴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正常享受医保报销; 如果是在断缴3个月以上才续保的,则会影响医保的连续性,影响医保待遇的最高限额。 厦门本市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中断超过3个月以上续保的,将有一个医疗等待期,需再连续缴满6个月之后,第7个月开始才可享受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几年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是几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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