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工程建筑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法规 > 工程合同中的纠纷处置方式有几种

工程合同中的纠纷处置方式有几种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8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现实社会中,工程合同涉及范围广,金额大,很容易产生纠纷。一旦产生纠纷如何解决呢 工程合同中的纠纷处置方式有几种,每一种解决的方式都有它本身的特点。对此,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分享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中的纠纷处置方式有几种

1、和解

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建设工程纠纷和解解决有以下特点。

(1)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

(2)纠纷的解决依靠当事人的妥协与让步,没有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

(3)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2.调解

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

建设工程纠纷调解解决有以下特点:

(1)有第三者介入作为调解人,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但以双方都信任者为佳

(2)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

(3)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4)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建设工程纠纷仲裁解决有以下特点。

(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

(2)专业性 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3)保密性 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

(4)裁决的终局性 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5)执行的强制性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解决有以下特点:

(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 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 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诉讼请求。

(3)二审终审制 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

(4)执行的强制性 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置方式有几种,如果遇到工程合同中的纠纷,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妥善的选择适合的办法,做出做好的解决,更多相关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安装工程合同怎么写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特邀律师:
  • 以前欠的工程款怎么扣个税

    2024-04-26105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由华律网小编撰写的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以前欠的工程款怎么扣个税的问题带来帮助。

  • 工程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73 人,获好评率 100%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家周有苏,具有良好的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学基础。现执业超过10年,在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控告与辩护、建...

  • 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2024-04-26155 人看过

    防腐工程质保期一般根据材料和配套方案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防腐工程质保...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

    2024-04-26187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个人可以签订工程合同吗

    2024-04-26114 人看过

    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所以,个人不可以签小型工程合同。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个人可以签订工程合同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个人可以签订工程合同吗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

  • 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哪些

    2024-04-26165 人看过

    工程价款清偿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履行,现金支付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方式。除此之外,通过债转股、实物分割、产权分割、租赁等方式清偿工程款也不少见。如果逾期不清偿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索赔,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关于建筑工程延期交付如何索赔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

  •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写法:写明双方之间的基本信息;应写明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签字,盖章,写明签订日期。 关于私人承包工程合同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验收工程后进行结算的时间规定是: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关于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基础质量等由承包人负责;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关于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谁承担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关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款难结的办法: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关于工程款难结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关于单位工程质量谁来验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承包高铁的临建工程,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以通过招投标或者是通过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方式承包高铁的临建工程。 如果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的话,那么在竞标之后的规定时间之后就需要完成承包合同的签订,并且现在是不需要再将这个合同进行备案。

工程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

建筑工程包含哪些发包方式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建筑工程包含哪些发包方式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 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具体的工程项目需要再进行分包的发包工作,把具体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分包商来完成。 3、平行发包方式 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将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市政工程领域中,哪些工程内容可以进行专业分包?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市政工程领域中,哪些工程内容可以进行专业分包 在民众熟悉的市政工程领域,除了项目的主结构工程不能进行分包之外,还允许存在专业分包的环节。 这是因为,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工程的总承包商可以援引他们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者获得业主方面的许可,从而决定是否将自己所承包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发给那些具备资质条件的其他公司来完成。 法规之源,在于我们伟大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明确规定。 这条法规的本质就是要求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商必须将他们承担的所有工程中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分包公司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有义务对总承包商负责,而总承包商则需要对业主负全责。 同样地,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于分包出去的工程都需要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完工期限得到保证。 另外,法律也明确禁止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那些不具备相

什么是竣工结算的绿灯条款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什么是竣工结算的绿灯条款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竣工结算中的绿灯条款是指,施工合同中如果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收到施工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在约定期限内,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的条款,即为竣工结算的“绿灯条款”。 该绿灯条款是为保护承包人工程款结算的合法权益,防止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的行为而专门设定的。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如何定义的

法律顾问律师4小时前回复:

关于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如何定义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如何定义的 建筑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乃是依据相关法律规章所赋予承包方直接获得的一项基本权益。 若发包方未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妥当支付工程款项,则承包方得有权敦促发包方在恰当期限内全额结清。 倘若发包方未能及时支付逾期部分,除非依照建设工程本身特性认为不宜经由打折或拍卖处理,承包方便可与发包方协商将该项工程价值作合理折算;亦或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对工程进行合法拍卖,以使得建筑工程价款能够在该工程的折现价值或拍卖所得中具有优先受偿性。 至于其法律构成要件方面,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发包人必须无法按期支付已届期的工程款项; 其次,此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源自于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之工程价款;再次,该优先权的行使对象须为承包方负责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并且无需以建设工程完成竣工为必然条件;最后,此类优先权的行使对象需排除不适宜进行折价或拍卖的建设工程。 此外,对于工程价款之法定优先权,无须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记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明文规定:发包人未依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得有权利督促发包人在适当期限内支付价款。 若发包人仍未能及时付款,除非由于建设工程特性不宜采用打折或拍卖方式,承包方可与发包方商议将该工程折现,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对该工程进行合法拍卖。 此时,工程价款应在该工程的折现价值或拍卖所得中得到优先受偿。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