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法律意见】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那原告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比如:(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你的离婚诉求。
比如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收集以下证据:(1)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2)居(村)委会、妇联的证明;(3)出行记录;(4)租房证明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丈夫在服刑期内赚取的财富可视为夫妻共有资产。由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获得,皆属夫妻双方共享。这部分资产涵盖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回报等等。在这个前提下,夫妇对于共有资产享有同等处置权利。若一方不愿成为共有资产接收者,则可与另一半签署财产协议,明确个人财产归属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是遗嘱继承这种形式,也就是说我们的亲人在生前就把遗产分配好,明确了继承人应该得到哪些财产。第二个就是大家可能比较陌生的遗赠了,这指的是亲人在离开人间之前,就已经留下了遗嘱,把自己的财产送给国家、社会团体或者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接着再来说说遗赠扶养协议吧,这个呢,就是家里的亲人和照顾他们的亲戚朋友之间商量好,让后者承担起照顾亲人生活和处理后事这些责任。最后一个叫法定继承,意思就是说如果以上几种情况都不符合的话,那么法律就会按照亲属间的亲近程度来决定遗产的归属问题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离婚协议中关于补偿金的规定: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合法范围内商定补偿金额、货币种类、支付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违约责任等事宜,并将其记录于离婚协议书。该协议在双方均完成离婚登记后即刻生效。如存在以下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1)重婚行为;(2)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5)其他严重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婚无效判决的司法流程包括行政和民事两种途径:1.行政流程。如存在争议者可以向民政局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请求,若证实确实无效,则会撤销其婚姻关系且收回结婚证书;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2.民事诉讼流程。如存在争议者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一旦受理,将依法裁定该婚姻是否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很多人身陷离婚泥潭时,往往感性多于理性。而且离婚牵涉感情、财产、孩子的抚养等种种问题,当事人不知道该如何搜集和提供证据。很多自己的主张由于没有证据支持,最终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讲解夫妻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夫妻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因此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也就成了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华律网小编就此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本文进行分析判断。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因此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也就成了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华律网小编就此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本文进行分析判断。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夫妻之间要是通过诉讼离婚就需要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这是由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但实践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是需要相关证据的。那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怎样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而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起诉人就需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什么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导读:哪些证明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的关系和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这么5个方面做综合的分析。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哪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呢,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重婚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