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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

重庆-九龙坡区 2020-01-29 10:36 离婚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和老婆是在大学就在一起的,毕业后两人就结婚了, 可是由于生活习惯不一样,我和她几乎天天吵架,我就想请问一下,在深圳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报告编号:NO.202001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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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丽娟

    帮助人数:8180

    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回复于 2020.01.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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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我

    池维汉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273

    咨询电话:13677605580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复于 2016.10.1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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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

    【法律意见】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回复于 2024.01.30 15:05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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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律师

    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

    每件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回复于 2017.09.01 16:07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 袁霞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43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回复于 2016.10.1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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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单独起诉离婚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涉及到评估鉴定的,还需另行交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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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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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起诉离婚的费用标准: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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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 2)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 3)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加收案件受理费。 4)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保全财产数额来交纳保全费用。保全财产不超过1000元的,需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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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不可以。 2、一般50-300元。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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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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