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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双方离婚 孩子选择妈妈,男方把房子给孩子 女方有权利卖吗

158 ******** 湖北-武汉 2022-05-07 22:5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 孩子选择妈妈,男方把房子给孩子 女方有权利卖吗

报告编号:NO.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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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孩子尚未成年,现在还不能过户,等孩子成年直接过户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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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您是男方还是女方?有没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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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是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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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去的抚养权,小孩由你抚养更有利!!详情进法律/群:#4捌捌#6柒零#4贰柒(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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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规定夫妻离婚时,需要一起协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原则是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归女方直接抚养。 孩子超过10岁,由双方征求子女意见。 达不成协议,可到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所以,夫妻离婚时都不要孩子,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夫妻离婚都要孩子怎么判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临沂律师网页链接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此时并不是说离婚夫妻都不想抚养子女就能算了,如果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话,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也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此时产生了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而法院一般会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就会将抚养权判给他,至于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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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这个可以协商的,比如双方协议各自支付所抚养孩子的费用,也可以互相对另一个小孩支付抚养费,协议不成只能诉至法院,法院对此进行居中裁判。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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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不算夫妻共同房产。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办理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据了解,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询房产公证具体事项,客观地讲,只能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有些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咨询公证处能否办理,如果办不了,建议办理日后房产归属协议的公证。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未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顺利办理。   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事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及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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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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