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江北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前夫去世,孩子抚养权在前夫那里,如果分配财产怎么分配

173 ******** 重庆-江北区 2021-08-11 07:3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前夫去世,孩子抚养权在前夫那里,如果分配财产怎么分配

报告编号:NO.202108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1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合融

    帮助人数:141817

    咨询电话:13983442448

    你前夫的财产你孩子可以继承

    回复于 2021.08.11 10:16

  • 咨询我

    徐婕律师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10612

    咨询电话:15320401482

    你好,还有其它直系亲属吗

    回复于 2021.08.11 09:51

  • 咨询我

    卢臣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0569

    咨询电话:13274038048

    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

    回复于 2021.08.11 09:44

  • 咨询我

    封忠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0363

    咨询电话:13618390502

    你与前夫共同生育子女依法进行继承即可。

    回复于 2021.08.11 09:20

  • 咨询我

    重庆万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3253

    咨询电话:400-685-5868

    原则上由第一继承人均分

    回复于 2021.08.11 08:38

  • 咨询我

    邢伟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35356

    咨询电话:18916748810

    你好,一般孩子超过两岁,主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回复于 2021.08.11 07:57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1.08.11 08:08

  • 赵纯勇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8379

    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回复于 2021.08.11 22:12

  • 重庆祥翼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4736

    跟你没有关系

    回复于 2021.08.11 09:36

  • 重庆精道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1138

    您好,离婚后前夫去世,前夫的财产应该由前夫的家人分配,与自己再无任何的关系,自己没有分配的权利。

    回复于 2021.08.11 09:18

  • 重庆嘉豪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38342

    有遗嘱吗,

    回复于 2021.08.11 08:49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平台为提问者使用了加急服务,已有多位律师提供了解答,其中个别律师解答比较详细。 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重庆律师 江北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江北区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半出来,这是妻子的。然后把那一半丈夫的一部分作为遗产,给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相当困难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所以,如何变更抚养权?成了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一方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这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不一定,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即可。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7173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 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前夫去世孩子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09/26/2017 09:51:00更新

    在夫妻分开的时候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权是给男方,但男方后来因为交通事故或疾病等原因而去世了,这时候孩子还没有成年,而孩子的母亲又有了新的家庭了,那么,前夫去世孩子抚养权归谁?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前夫去世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权自然

  • 前夫去世,孩子能否继承前夫房产

    法定继承08/20/2017 12:22:00更新

    夫妻两离婚之后自己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前夫每个月出一定的抚养费。后来前夫因为意外而去世了,其留下来了一套房产,前夫作为孩子的亲生夫妻应该要争取财产,那么,前夫去世,孩子能否继承前夫房产?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 前夫去世孩子由谁抚养

    抚养权08/30/2022 14:51:30更新

    前夫去世,并且前夫没有再婚或者继母不抚养的,则由另一方依法承担抚养义务。首先,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其次,即使离婚了,父母也需要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现在一方去死了,另一方自然需要承担起抚养义务。关于前夫去世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人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06/02/2022 19:15:32更新

    被继承人去世后财产分割的方式: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分割。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分割。且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除另有约定外,继承份额均等。关于人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父亲去世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遗产04/06/2022 11:24:15更新

    当发生意外去世时,很多家庭都会因为如何继承遗产而引起纠纷。父亲去世,应将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关于父亲去世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02/10/2017 18:58:00更新

    丈夫因为疾病、意外或是其他的原因而去世了,妻子除了悲痛外,还要处理好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妻子、孩子、父母等都是享有去世丈夫的财产分配权利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分配呢?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知识。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根据《中

热门律师推荐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鹤壁征收维权程序怎么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鹤壁征收维权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房子复议程序,通常指的是对涉及房屋的行政行为(如征收、拆迁等)不服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程序。 具体的房子复议程序如下: 2、申请行政复议:首先,你需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时,你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在收到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受理,行政机关会向你发送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答复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4、行政复议审查: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会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这包括审查原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等。 行政复议决定:经过审查后,行政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如果原行政行为合法、适当,行政复议机关会维持原行政行为;如果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行政复议机关会撤销、变更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5、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会送达给你和被申请人。 如果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6、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复议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是怎样的

问题分析:关于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禁止权的范围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 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对其注册商标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 其效力范围比专有使用权的效力范围要大得多。 法律不仅赋予了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而且也赋予了商标权人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予以使用。 也就是说,商标权禁止权的权利范围,已经超出了商标专有使用权、转让权和许可权的权利范围,将不法利用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也纳入到了保护商标权所涉及的范围之中。 从这个意义上讲,利用商标禁止权理论认定使用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只要界定出注册商标禁止权的范围,就会对侵权行为是否成立作出明晰、准确的判断。 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肇事逃逸可以不拘留吗?

问题分析:关于肇事逃逸可以不拘留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在肇事者自首并且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该如何办理伤残鉴定?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该如何办理伤残鉴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办理一般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 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 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送5000元是否算行赂罪

问题分析:关于送5000元是否算行赂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送5000元尚未达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不属于行贿罪。 如果当事人收取的红包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收取的红包是属于非法的,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构成受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一般醉驾要判刑吗

问题分析:关于一般醉驾要判刑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醉驾要判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签订财产约定是结婚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吗?

问题分析:关于签订财产约定是结婚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签订财产约定是结婚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吗 1、在财产方面而言,结婚并无硬性要求签订财产分配协议。 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男女在缔结配偶关系之时有权就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其婚前所得进行自由约定,既可选择各自独有、共享或部分各自拥有、部分共享。 此外,这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尽管双方未曾作出约定或约定不够明晰,但其并不妨碍他们完成婚姻登记以及财产分配协议并非婚姻的必要前置手续。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2024年宅基地属于谁所有

问题分析:关于2024年宅基地属于谁所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2024年国家赔偿标准如何界定

问题分析:关于2024年国家赔偿标准如何界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