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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有哪些主要特点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6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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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欠其他人钱的话那么对方就是属于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债券融资,这个主要是对于企业外部资金的一些利用,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融资有哪些主要特点

债权融资可以称作债券融资,主要指的就是有偿使用的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企业短期融资券、金融租赁、政府间贷款和私募债权基金等等。其中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就是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要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券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其中特点主要就是决定了其中用途主要就是解决企业的营运资金短缺的一些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一些开支;指的就是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的所有权,并且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来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

其特点有:

1、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2、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权融资相比,除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所谓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债权融资常与债务融资相混淆。债务融资是企业通过出售债权来融资,如出售应收账款等债权。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对借、贷不分,对债权、债务不分,导致很多人,包括学校的学者,总是把借说成贷,把债务说成债权。因此,此处的债务融资,除前面说的之外,实际是债权融资。债权融资产生的结果是增加了企业的负债,按渠道的不同主要分为银行信用、民间信贷、债券融资、信托融资、项目融资、商业信用及其租赁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债权融资的特点主要是拥有资金的使用权,但是不具有资金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债券融资这种行为是比较少的,因为对一般的债务纠纷的话是不需要采用这种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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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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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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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怎么办理股权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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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法人必须要本人去吗?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注册公司法人必须要本人去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人是一个组织,本人是去不了的。 注册公司不一定要法定代表人去,可以由所有股东共同指定经办人进行办理。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分公司需要报税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分公司需要报税吗,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公司如果和总公司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可以由总公司一起报税,自己不做申报; 如果与总公司不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分公司则需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 分公司需要报税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股份过户所需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份过户所需的法定程序和手续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份过户所需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涉及股份所有权转让的程序所需完成如下手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股权进行详细的更改研究并形成明确的决议或决定。 其次,由公司指定的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仲裁签名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将作为必备文件。 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并附上新的股东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资料。 具体而言,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发起变更登记时,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3)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文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文件。 另外,涉及到更改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必须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发生变化时,应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同时递交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而对于公司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的问题,也需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作为必要文件。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变更登记事项可能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策的约定,例如,需经过批准方可执行。 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同样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报相关的批准文件。

股东的清算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的清算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清算义务为法定义务且不可转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及时清算。 清算义务包括通知债权人并接受债权申报、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结清职工税务业务往来等各方面资金、分配剩余财产股东、制作清算报告并最终申请注销登记等多个环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清算义务人,开展清算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继续开展公司经营,导致债权人有未清偿债务的,该等股东需就未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的清算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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