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19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了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一方是需要定期出抚养费。但有些人在离婚后并不按照判决的内容好好的执行抚养费,这时候抚养权方就会用法律保全自己。那么,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华律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要求孩子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办法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要求孩子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起诉解决抚养费纠纷时要能够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毕竟都是孩子的父母,能够协商解决建议尽量走协商路线。在华律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面对要求执行孩子抚养费纠纷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孩子抚养费有哪些标准
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少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引用法条: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成年后让父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2024-05-01193 人看过

    当子女年满成年人之后,便不再具备索取抚养费用的合法权利;然而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已成年的孩子仍然有权力向父母提出赡养费方面的要求。具体而言,抚育费的给付期限通常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截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子女抚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什么情况能追加抚养费和抚养费

    2024-05-01112 人看过

    如果存在其他诸如通货膨胀等正当原因,必须提升抚养费用金额时,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此类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原有的抚养费定额可能是按照若干年前的标准设定的,已经远远适应不了近年来物价上涨如此之快的趋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因为抚养费微信钱包被法院冻结一年合法吗

    2024-05-01131 人看过

    待法庭对此事做出解除冻结处理后,相关人员的微信账户便能恢复正常。如需解除法院对个人财产所施加的冻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提供相应的保证,在获得申请人允许的情况下,法庭即可解除冻结;或者通过缴纳部分资金作为保释保证金,也可让法院解除冻结。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同居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2024-04-301487 人看过

    同居子女抚养费计算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关于同居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男方抚养费多少钱合理

    2024-04-30198 人看过

    承担抚养费的标准一般可以按照其当月总收入的20%到30%进行支付;同时,如果夫妻需共同承担抚养多个子女的费用,抚养费分配的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须严格遵循不超过月总收入50%的规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起诉前的抚养费能否主张要依据其起诉之前孩子是否属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双方当事人之前是否签订了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之前就未签订协议的或之前已经成年,就不能主张起诉前的抚养费。如果之前已经签了协议或之前为未成年的,可以主张。关于起诉前的抚养费能否主张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未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如下: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关于未婚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若请求变更抚养费数额的,以子女本人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为原告;若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由请求变更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等。关于确定抚养费纠纷原告主体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规定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未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是同等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关于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同居子女抚养费计算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关于同居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社会抚养费有以下减免政策: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免;其他。关于社会抚养费有哪些减免政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的,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条件: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关于再婚后有了孩子能不能降低抚养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领结婚证但举行婚礼算结婚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不领结婚证但举行婚礼算结婚吗 办过婚礼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 办了婚礼不等于承认结婚,婚姻关系的确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算结婚,只是同居关系而已。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 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 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 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 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子女抚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离婚时的债务问题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时的债务问题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时的债务问题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债务的处理并不一定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须要明确考虑所涉及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若答案为肯定的,夫妻双方便有责任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若是其中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且此种行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便不能算做夫妻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不明真相的那一方来说,其无须负责偿还此笔债务,而是应由债务责任人独自承担全部偿付责任。

追女孩子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追女孩子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追女孩钱一般不能要回。 这属于赠与,但是如果借给女孩5000元,可以要回。 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 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归还欠款,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归还欠款。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 但是,一般情况下,追女孩的支出,属于赠与,赠与没有附条件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撤回的。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4离婚诉讼男方后悔赔偿索回是否可以?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诉讼男方后悔赔偿索回是否可以 不可以,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是否可以重新起诉分情况决定: 1、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同意离婚但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二审中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一年内另行起诉。 3、协议离婚的,除非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明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仍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时,若无过错方做为原告,则应当在诉讼时一并提起损害赔偿,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而无过错方做为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不要求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重新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