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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未缴费是否可以补缴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9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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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家申请发明专利或是其他类型的专利人越来越多,一方面跟国家鼓励有关,另一方面跟专利带来财富有关。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缴费,专利申请下来了每年也要缴年费。那么,专利未缴费是否可以补缴?华律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专利未缴费是否可以补缴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年费缴纳不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在期限届满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在年费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且根据滞纳期的长短收取滞纳金。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况,即正常终止和提前终止。

1、专利权的正常终止

即自然终止,这是由于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其法律效力,这虽然是正常终止,但专利权能保持到届满的情况并不多。

2、提前终止一般是由下列原因造成:

(1)专利权人不按时缴纳年费。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內补缴,同时还要缴纳金额为年费的25%的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日起,其专利权终止。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无继受人。

当专利权人是个人时,专利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则专利权自行终止;当专利权人是单位,单位倒闭后,又无继受单位,则专利权也终止。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哪些内容

1、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它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

3、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没有资格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的;

4、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专利申请及其它专利事务;

5、专利申请费是否已经交纳;

6、专利申请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道德、公共利益;

7、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属于专利不予保护的领域;

8、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9、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10、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上所说的实用新型。

11、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12、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13、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专利未缴费是不是可以补缴 一旦专利申请通过了当事人是可以享受到种种它带来的好处,也可以将专利转让出去而获得一定的资金回报。专利未缴费带来的影响是什么或是专利年费缴纳的标准等,需要了解可以找华律网在线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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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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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专利权无效理由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和《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不符合外观、实用新型、发明的定义; 2、违反保密审查; 3、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规定; 4、外观设计为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组合; 5、说明书没有对权利要求书做出完整清楚说明,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外观图片或照片应当清楚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而没有清楚显示的; 7、修改超范围的; 8、引用主题不对、从属权利要求应当是对引用的权利要求做进一步限定; 9、分案申请超范围;1 0、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三公原则,违反三公原则;1 1、违反不授予专利的客体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先申请原则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最常见的无效理由是新颖性、创造性,说明书不清楚,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专利被无效则被视为自始无效。

知识产权请求权是否具备诉讼时效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知识产权请求权是否具备诉讼时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知识产权请求权是否具备诉讼时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案例应当按照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处理,且该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一项条款所述,如果存在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那么其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时间,并从专利权所有者或与之利益相关者知晓或有理由推断出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八十八条中也明确规定了,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实体权益的诉讼时效设定同样也是三年。 在此基础上,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应遵循相应规定。 此外,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是以权利人已知晓或者有理由推断其权利遭受损害以及责任人这一时间节点为准。 然而,若是权利受损害之日距今已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维护。 但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申请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 以上法律法规可作为参照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要求。

商标著作权申请具体怎样收费?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著作权申请具体怎样收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50元件次。 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每次100元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 50元件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150元件次 (5)请求延期处理费 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6)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2、查询费 (1)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题录库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15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75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25元; 文摘库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1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25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25元; 著作权概况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25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25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25元; (2)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 尊敬的下属们,请允许我为大家详细解释和讲解商标注册申请当中的优先权概念。 所谓的优先权,实际上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能够在其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方面,享受到相应的优先待遇。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凡是任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已经在本国际联盟某个成员国内正式启动了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的,从首次提出申请的那日起算,6个月之内,便可在其他国家针对同一商标进行商标的统一注册申请,并享受优先权的优势。 不知这一解释是否便于各位更好地理解

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 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 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 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 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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