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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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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担保债权的一种行为,对于债务人来说,可以先将一些物品抵押给留置权人,这样在以后如果不能还债的话就会将担保物抵押出去抵债,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吗?

不是的,由于留置权的功能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不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留置权虽为担保物权,但其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所以留置权不是约定的担保特权,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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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三、留置权的效力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留置权并不是为了那些担保物,而是一种权利的实现,留置权并不是约定的权利,而是法定的权利,当债务人已经返还了自己的义务,留置权人就不能行使自己的留置权了,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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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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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多久起诉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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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多久起诉有效期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债权人知道债务人逾期还款开始计算。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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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诉债主但找不到人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事人要起诉债主但是找不到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即可。 只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予以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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