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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归谁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3-08 11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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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属于婚前全款买房的,那么房产一般是归全款买房的一方,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给对方一些补偿就行了。属于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房产归谁,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共同房产进行判决。遇到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归谁相关问题,可以参考华律网小编整理的以下内容。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归谁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属于婚前全款买房的,那么房产一般是归全款买房的一方,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给对方一些补偿就行了。属于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房产归谁,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共同房产进行判决。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再结合夫妻双方各自的情况对房产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付了首付再领证算共同财产吗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男女双方共同承担首付的,那么领证后,该房产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一方婚前独自承担首付的,并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不会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房子基本上是会给首付方的,然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由首付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一方婚前独自承担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是算作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考虑双方对男女双方各自对房产的贡献,谁对房产贡献大,房产一般是给谁,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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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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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领结婚证但举行婚礼算结婚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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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不领结婚证但举行婚礼算结婚吗 办过婚礼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 办了婚礼不等于承认结婚,婚姻关系的确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算结婚,只是同居关系而已。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 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 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 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 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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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债务问题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时的债务问题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时的债务问题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债务的处理并不一定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须要明确考虑所涉及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若答案为肯定的,夫妻双方便有责任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若是其中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且此种行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便不能算做夫妻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不明真相的那一方来说,其无须负责偿还此笔债务,而是应由债务责任人独自承担全部偿付责任。

追女孩子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追女孩子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追女孩钱一般不能要回。 这属于赠与,但是如果借给女孩5000元,可以要回。 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 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归还欠款,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归还欠款。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 但是,一般情况下,追女孩的支出,属于赠与,赠与没有附条件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撤回的。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4离婚诉讼男方后悔赔偿索回是否可以?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诉讼男方后悔赔偿索回是否可以 不可以,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是否可以重新起诉分情况决定: 1、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同意离婚但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二审中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一年内另行起诉。 3、协议离婚的,除非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明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仍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时,若无过错方做为原告,则应当在诉讼时一并提起损害赔偿,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而无过错方做为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不要求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重新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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