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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商业广告是要约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31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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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是要约吗?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商业广告是要约吗及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业广告是要约吗

区分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主要应看广告的内容是否已经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果符合的,则为要约。

华律网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根据价目表的价格,当事人向零售商购买商品的行为,是当事人向零售商发出的要约;零售商根据自己寄送的价目表将商品卖给当事人,那是当事人的承诺。

另外,《合同法》第15条同时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具体来说,商品广告的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视为要约,否则应视为要约邀请:该产品广告应当具体明确;应当在广告中明确表示,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应当受自己要约意思表示的约束。

二、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按此规定,要约在性质上是一种意思表示,其内容是邀请对方和自己订立合同。但仅仅邀请对方和自己订立合同尚不足以成为要约。要约是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开列欲订立的合同条款并等待对方接受的法律行为。其要件包括:

(1)须有和别人订立合同的内容、意思,也就是说,要约须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

(2)内容要具体确定,以便承诺人能不对要约作任何增加、变更直接承诺;

(3)须由特定的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但此点实践中有例外,如自动售货机、自选商场标明价格的商品没有注明非卖品、陈列品的,属于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

(4)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和要约都是和订立合同有关的意思表示。但要约以邀请对方和自己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则以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对要约的接受构成承诺,对要约邀请的接受只构成要约;要约是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的约束,一旦要约被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通常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两者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实践中将要约认定为要约邀请,或将要约邀请认定为要约,势必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重大影响。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房屋商业广告与要约”的相关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华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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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要约的形式有哪些
要约邀请的规定
要约的构成要件
引用法条:
[1]《合同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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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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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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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合同倒签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问题解答: 合同倒签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倒签合同大部分产生于与企业日常经营生产密切相关的项目中,而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企业内部管理疏漏、投资计划安排滞后、合同审批时限延迟等是发生倒签合同的主要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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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要怎样办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要怎样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一般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部分,法官可以酌定减少。 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金请求,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由当事人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 该法同时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应当履行债务。

门面转让后房东退押金吗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门面转让后房东退押金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收的押金要退,在转租的情形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承租人无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押金。 一、房租没交跑了犯法吗 房租没交跑了属于违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行为。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承租人租期未满退房时,房东可以直接扣除承租人的押金,那么合同约定有效,承租人房租没交跑了,出租人有权不退还押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以及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人不想租了如何办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首先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将剩余的租金和全部押金退还给承租人。 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支付给承租人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拒不支付,那么承租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护权利。 三、出租房屋退租需要申请退租协议吗 需要签订。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你可以提前半月通知房东解除合同,那么,不算违约;2、押金一般是防止房屋损坏,水电费用未交而收取的,房东扣押金是不合法的;3、如果合同并无此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国际贸易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国际贸易合同的定义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1.国际性 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 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 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公司被收购拒绝重签合同有赔偿吗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被收购拒绝重签合同有赔偿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被收购后,劳动者拒绝重签合同的,一般是没有补偿,具体要看劳动者和公司的协商确定。 公司被收购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重签合同属于对合同的变更的,如果双方协商一方拒签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给付赔偿的,按双方的约定处理,一般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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