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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上市公司可不可以收购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9 103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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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上市公司可以收购。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司控制权。关于不是上市公司可不可以收购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不是上市公司可不可以收购

1、不是上市公司可以收购。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司控制权。

2、法律依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其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二、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后可以转让吗

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后可以转让。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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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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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怎样分配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股权怎样分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分配向来是企业的头等机密,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合伙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 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 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企业稳定的基石。 家族企业的股份安排秘诀家族企业主要采用两大类股权安排,即分散化股权安排和集中化股权安排。 1.分散化股权安排:让尽可能多的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股份,不论其是否在公司工作,所有家族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 股权分散的家族企业有两种管理方法:外聘专业人员管理和部分家族成员管理。 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采取第二种方式。 他们认为,能干的家族成员比外聘人员更适合代表自己的利益。 2.股权集中方法:只对在企业工作或在企业任职的家族成员分配股权。 这种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权而非管理权,着眼于保证家族权力的世代持续。 这种安排的好处在于,首先,由于所有权和管理者的利益连在一起,决策程序可以加快。 第二,由于家族成员只有经过争取才能成为和管理者,企业可以保持创业者当年的企业家精神。 股份安排的秘诀合伙企业的股份安排一般采取奇数原则。 即奇数合伙人结构,比如一个企业拥有三个合伙人,其中两个处于强势地位,另一个处于弱势,但也是很关键的平衡地位,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决定权。 彼此的制约关系是稳定的基础。 同时,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不论是家族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会拿出部分股份给予部分高级人才,按照通常的规则是,70%~80%由创业者拥有,其余20%~30%由高级人才拥有。 他们享受相应的投票和分红的权利。 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会引进更多的资金,更多的人才,更多的合伙人,因此,整体股份结构的平衡就显得非常重要。 对于新兴企业而言,股权分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公司类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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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具专票发票吗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具专票发票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滞留。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 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公司章程应该怎样约定总经理职权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章程应该怎样约定总经理职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金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 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 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 其最氏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企业债务重组如何操作?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企业债务重组如何操作?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二、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 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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