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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怎么确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45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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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自己权利中的一种,其权利最终救济和其他民事也是一样的依赖于司法救济,而诉讼的前提就是原告诉权的具备,即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知识产权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怎么确定?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知识产权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怎么确定

在知识产权的主要的三大制度中,商标权、专利权的取得基于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授予,权利主体的确认相对简单,仅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确权证明即可。当然,专利权中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无需经过实质审查即予授权,司法实践中这种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往往受到质疑,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和专利行政诉讼判决便也成为原告诉权存在的有效证明。

著作权因创作自动产生,权利人可提供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其独立创作的事实及完成时间、是否有禁用声明等,演绎作品著作权人、邻接权人还包括合法授权证明。

(一)原权利人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在知识产权的主要的三大制度中,商标权、专利权的取得基于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授予,权利主体的确认相对简单,仅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确权证明即可。

当然,专利权中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无需经过实质审查即予授权,司法实践中这种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往往受到质疑,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和专利行政诉讼判决便也成为原告诉权存在的有效证明。著作权因创作自动产生,权利人可提供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其独立创作的事实及完成时间、是否有禁用声明等,演绎作品著作权人、邻接权人还包括合法授权证明。在网络环境下,由于发表程序简单、数字存贮状态的作品发表时的状态容易被改动、且发表时往往使用笔名甚至不署名,权利人以及发表时的状态的证明均有一定难度。实践中一般采取权利推定的方式,即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由上载作品内容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证明来确定作品的著作权人。由于该类网络服务商有权决定作品的上载,其地位相当于在传统传播作品途径中的出版者的地位,对所“出版”(上载)的作品的权利状况相对清楚,其证言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二)侵权诉讼中继受权利的排他性是拥有独立诉权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确立了独占许可人的独立诉权、排他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的独立诉权和经原权利人授权的普通许可人的诉权。

虽然专利权、著作权的相关规定中没有具体类似条款对继受权利人诉权作出具体规定,但由于专利权许可实施合同的种类和许可的权限与中的含义基本一致,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也同样赋予当事人自行选择许可权利范围的规定,可以类推认为专利权、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被许可使用人诉权也可依此认定,即权利的排他性是侵权诉讼中独立诉权存在的前提。从理论上来看,原告与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诉讼成立的条件。在侵权诉讼中,这种利害关系表现为第三人的行为(在独占性权利中包括原权利人的行为)与原告权益之间的冲突关系,这就要求原告取得的权利本身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即制止第三人同时行使该权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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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的立案的标准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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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出版的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 3、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著名商标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著名商标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著名商标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关键性的问题解答:驰名商标的申请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经过三年以上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之日后连续三次年按照法定法规使用; 其次,该商标使用权属必须毫无争议,这对核实商标权益至关重要。 再者,该商标必须在广大消费者群体中拥有极高的认知度,受到广泛的热爱与推崇。 作为参考资料,我们可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十四条。 其中明确规定,驰名商标应该依据相关方的请求,在处理涉及商标的案件时,将其作为需要确定的事实来认定。 在确定驰名商标时应考虑以下诸多要素: (1)普通大众对商标的熟悉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宣传工作的延续时间、力度及地理影响力; (4)名商标作为被保护对象的历史记录; 以及(5)除了上述几点外,存在的其他影响商标驰名的要素。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商标注册的审查过程中,商标局会因为处理案件的需要,参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进一步的认定。

商标侵权行为的常见类别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常见类别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侵权行为的常见类别 商标侵权涵盖范围广泛,不仅包括未经授权便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已注册之商标这一不当行为,还包括涉足那些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其他企业已注册商标标识的活动,此举同样也被视为商标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及其处罚措施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及其处罚措施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及其处罚措施 知识产权主要囊括了专利权、商标权以及著作权三大领域。 针对任何擅自侵犯商标专用权及著作权的行径,行政部门有权采取行动,包括勒令停止侵权活动的 同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例,若出现任何触犯此项规定的藐视他人版权之举,应按照实际情况,无条件承担诸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对方损失等系列民事责任; 当这种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利益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此类侵权行为,没收所有违法所得,且必须将涉及侵权的复制品予以公开销毁,并可对其进行罚款制裁;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依法没收该非法行为所使用的相关制作材料、工具及设备等; 如果侵权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就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对于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案情,无条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负面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多项民事责任; 如若因其行为直接威胁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勒令其立即停止侵权活动,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并将涉及侵权的复制品公开展示后予以销毁,适当情况下,还可能予以罚款处罚; 情节特别恶劣者,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甚至有权依法没收该违法行为所使用的相关制作材料、工具及设备等; 若是这些违法行为已足以构成犯罪标准,就会依法追究对应的刑事责任。

商标权被侵犯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权被侵犯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权被侵犯的,商标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可以报案。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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