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案情]
王某系某公司的原始股东,对某公司的出资为4万元(某公司系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成立)。18日,王某向某公司提交报告,表示因购房需要资金,要求某公司退股金3万元;4日,王某之妻孙某以王某名义向某公司提交说明,表示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用于冲抵在公司所购房屋的房款。某公司收到王某的请求后,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退还王某3万元现金,并抵销了王某在公司所购的房屋价款1万元。5日,王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张某签订股金转让书,约定王某在某公司的3万元股金转让给张某。6日,王某之妻孙某以王某的名义与某公司另一股东娄某签订1万元的股金转让协议,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转让给娄某。张某与娄某受让后,分别向某公司交了受让款3万元、1万元。某公司对股东名册相继进行了变更,王某对此并未提出异议。某公司到工商部门申请股东名称变更登记,但工商部门到一审起诉时也未给予办理。自起,王某未再以股东名义参与某公司事务,未参加股东大会,也未参加公司的分红等。王某起诉要求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理由是其以前要求退股和冲抵房款的行为系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其以前的行为无效,现要求恢复至原始股东身份状态。
一审法院判决王某的行为系股权转让,而非抽逃出资。王某的4万元股金已全部由其他股东受让,其已不再具有股东身份,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系确认股东权纠纷。王某申请退股及以股金冲抵房款的行为属抽逃出资还是股权转让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首先,退股是实践中的通俗说法,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是指撤资行为,但撤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不能一概而论。抽逃出资,是指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真实意愿,但为套取公司股份或出资额,在公司成立时先缴付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出资资金的全部或部分抽回的一种违法行为。抽逃出资的表现是: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且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的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数额。股东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欺骗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危害了社会交易安全。抽逃出资侵犯的是《公司法》规定的实收资本制度,侵害的是因投资而形成的所有权法律关系。不过,禁止股东抽逃出资,并不意味着股东除了解散公司外就不能撤出公司。当股东不愿或无力继续在公司时,该股东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股权的方式,让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取得其出资份额,从而减少自己对公司的出资份额直至完全退出该公司。禁止股东抽逃出资,其实质是禁止不正当地减少公司资产,而转让股权是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第三人之间转移对公司的出资份额,此种转让并不会减少公司的资产。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可依法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股权。转让股权和抽逃出资的区别主要表现为:转让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可独立支配用于经营或偿债的资产,出让全部股权的便不再保留股东身份,出让部分股权的虽然保留股东身份但相应地减少了出资份额;抽逃出资则实质上减少了公司可独立支配用于经营或偿债的资产,抽逃出资的股东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的出资份额。而本案中王某收到4万元股金的对价后,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了变更登记,其名字从股东名册中被删除,而且从那以后也未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事务,公司资产由其他受让4万元股金的股东相应补足,故公司资产没因王某撤资而减少,由此可以说明王某不再具有股东身份,虽然股东变更并未进行工商登记,但股权转让从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发生
注册公司时,法定代表人的年龄必须达到及超过18岁,并且需要拥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关于开办公司所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中,并未对法定代表人的年龄设定明确的上限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职位应由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了企业改制,中外合...
股份制公司股东通过认缴出资的形式获得股份,然后获取一定的收益。但是很多时候公司股东想要将自己手里的股份转让出去,那样的话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应该有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公司的股份总额,注册资本发起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的组成,利润分配方法等,制定公司章程是要召开股东大会的,在股东大会上也可讨论公司章程当中的一些其他条款。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很多,包括股份公司住所和名称、公司设立方式、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解散清算办法等。设立股份公司之前,各发起人必须拟定一份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很多,包括股份公司住所和名称、公司设立方式、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解散清算办法等。设立股份公司之前,各发起人必须拟定一份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很多,包括股份公司住所和名称、公司设立方式、...
股本金不能退,只能够转让,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本金是对于发行公司来说的,指股票发行时,一股代表的价值。股本金将成为企业的订立法人财产,企业以此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关于股本金是否能退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
新成立公司无实收资本正常。因为目前公司都是属于认缴制度了,所以没有实收资本也是很正常的。关于新成立公司无实收资本是否正常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解答: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赔。机票被无故取消后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负责改签、食宿外,航班超过4小时提供一定现金补偿。关于机票被无故取消后怎么索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公司就同一事项签订两份内容不一样的合同,损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或者集体利益的,属于违法行为。其中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关于公司签双合同算是违法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但是只能是在法定情况下,比如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关于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份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职权的概念是指做出决策、指导他人工作以及发布命令的权力。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等。关于职权的概念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股份企业性质是根据具体的股权结构来确定的。关于判断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性质:五个判断要点?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判断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性质:五个判断要点?1、股份企业性质是根据具体的股权结构来确定的。2、假设一个企业的投资者主要是国家和一个集体,那么股份企业的性质就是国有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