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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9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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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关于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

(4)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有什么区别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

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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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特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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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约定的定金能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房约定的定金能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买方依约交付了房款给卖方,购房认购书的定金能退;如果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的,定金也能退,且是双倍退还;但买方违约不履行购房认购书的,定金不能退。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而诺成合同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 两者的主要区别从定义中就可以看出,主要在标的物是否需要交付。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所以,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施工中发生纠纷什么情况可以中止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施工中发生纠纷什么情况可以中止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施工中发生纠纷的,是不能中止合同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解决纠纷,但协商过程中要继续履行合同,但出现法律的情形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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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拍卖只有购房合同有哪些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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