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侵权责任 > 一般侵权 > 人身权侵权 > 老师看学生手机隐私犯法吗

老师看学生手机隐私犯法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945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现在,手机已经很普遍了,公民是享有隐私的,如果侵害自己隐私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那么,如果老师看学生手机隐私犯法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师看学生手机隐私是否犯法

手机属于学生的个人物品,老师看学生手机隐私,是犯法的。

1、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隐私就产生了。隐私感是自然人进入人类社会后的第一个表现,它应当产生于人类劳动之前,即在原始人能够进行抽象思维之前,就已产生了类似的意识和感觉。其中,羞耻感及其派生的隐私感是最先表征出来的本能。隐私感是人类羞耻感的表现,它使人从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告别了动物界。无论是相对个人性的隐私,如身体的隐蔽部位,还是明显社会性的隐私。如汇款希望工程、婚外性关系,均是仅凭个人的主观意志即可作为,无须公众或不特定多数人、少数人的协助或配合。因此,隐私的存在,隐私之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可剥夺的,这正是自然权利的特点。

隐私的自然性告诉我们,只要主体愿意隐瞒,隐私客体即可成为隐私事实,即使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隐私照样可以产生并继续存在。而且,是否公开、何时公开隐私内容,也任由当事人自行处置。

2、隐私是客观事实。无论隐私内容如何,是否违反道德或法律,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隐私的内容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隐私的客观性告诉我们,隐私是客观真实的社会存在。社会舆论、国家法律或其他规则可以对特定隐私作否定性的评价,但无法否认它的存在。

华律网

根据隐私的外在表现形式,可将隐私分为抽象的隐私和具体的隐私:

1、抽象的隐私是指隐私内容是由一些数据、情报等形式所形成的,如日记内容、女性三围、通信秘密等。

2、具体的隐私是指隐私的内容能够以具体形状、行为等形式表现出来,如身体的隐蔽部位、婚外性行为、夫妻生活等。将隐私分为抽象的隐私和具体的隐私,可从事物自身存在的特点方面界定对隐私客体的保护范围。例如女性的三围,只有将特定女性三围的具体数据传播或公布出去,才能构成侵权。如果仅作状态性或形象性描述,则不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至多只能是以侮辱行为构成名誉侵权。

无论隐私内容如何,是否违反道德或法律,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隐私的内容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6576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之探析
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 违法偷拍可以作为嫖娼证据吗

    2024-04-25110 人看过

    所有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且能够证明真相的资料均应视为证据范畴。其中最典型的便是:物证; 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如贵方有所掌握相关资料或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及录音等,亦可提供作为证据使用。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 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向谁索赔

    2024-04-251091 人看过

    当事人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一般应向家政服务中心索赔。当事人与家政服务中心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关系,家政服务中心与客户张某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两份合同均是各自独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各合同主体只能根据其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关于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向谁索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追偿权可以转让吗

    2024-04-25118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损害是非常多的,造成人身损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那么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追偿权可不可以转让的?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民法典人格权可以依法转让吗

    2024-04-25191 人看过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人格权的相关内容。人格权属于自然人的基本权利,而且专属于某一自然人,任何其他人不得代为行使。同时,人格权也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可以依法转让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 民法典名誉权能否进行转让

    2024-04-25160 人看过

    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其名誉权,名誉权事关着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侵害,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名誉权很珍惜重视。有人问到,名誉权能否像商标权这样的权利,在人与人之间进行转让呢?华律网小编带你来看看相关的知识。

  • 气死人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如果确实因为侵权人的气人行为导致了受害人最后的死亡结果,并且侵权人主观上也是故意为之的,那作为死者的家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气死人是否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以下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没有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被逮捕;被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关于哪些行为是侵犯人身自由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和信息;协议内容,包括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比如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等。当事人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等。​关于幼儿园留疤赔偿协议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有: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侵害人身权的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关于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关于损害名誉权的表现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检验完后发放健康证。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关于领健康证要带什么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喝酒摔伤住院责任一般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同行人未尽到提醒、劝阻义务的,也可视情况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是他人故意劝酒,有伤害的意图的,由该侵权人负主要责任。关于喝酒摔伤住院责任算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就是我跟我朋友一起吃东西 他遇到他女朋友了 两个人打起来了 我朋友把她打的很严重我看不下去 后面我去拉哪个女的还打我 然后我忍不了了两个人打起来了

周丽律师23分钟前回复:

你好, 如果是一方的过错导致双方打架受伤,则由过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过错导致的,则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先动手与造成后果严重的一方负主要责任。但具体责任的判断还需考虑事件的起因、过程以及各方的行为等因素。 两人打架时,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例如,如果一方造成了另一方受伤,那么该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事件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达成协议,则可以不予处罚。否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聚众斗殴的情况,《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都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在特定情况下(如多次聚众斗殴、人数多且规模大等),还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此外,无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都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同时,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未成年人参与打架斗殴,根据其年龄和实际情况可能会减轻或从轻处理。但对于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而言,如果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则需要负刑事责任

别人把我照片做成表情包怎么办?

韦珍莲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属于一种侵权行为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