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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租赁合同定义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5 19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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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屋租给其他人使用的时候,为了保障合法权益,一般都是要和对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这个租赁合同其实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向房管局备案,没有备案的合同仍然有效。那么租赁合同定义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民法典的租赁合同定义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

三、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子这些交给承租人使用的合同,承租人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租金的。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的时候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进行承担责任。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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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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