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车祸受伤要在什么时候索赔
关于车祸受伤要在什么时候索赔,根据伤情确定:
1、如果伤情较轻的,可以随时与对方进行协商赔偿;
2、如果伤情较重,需要等伤情稳定下来,进行伤残鉴定后,才要求对方赔偿能更好维护己方权益。
二、车祸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三)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四)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车祸受伤要在什么时候索赔”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车祸受伤要在什么时候索赔,根据伤情确定。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华律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当出现涉及交通事故的工伤情形时,当事人具有合法权益去同时要求获取交通事故赔偿金和工伤保险补偿。 回溯实践操作,往往呈现出在首先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后,若未能得到充分保障,才可进一步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索赔的模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能证实某一方存在过错,则应由其全权负责事故赔偿事宜;倘若驾驶员的行为极为恶劣,严重触犯交通规则及操作规范,例如逆行或迅速驶入禁区等,皆可判定其已构成重大过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亲属对此有所要求并希望自行承担安葬责任的话,那么民政部门将会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提供相应数额的丧葬费用补助以示支持与鼓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有如下计算标准: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未成年的,计算年限为至十八周岁,如果满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如果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计算年限为五年。关于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有什么计算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广西保险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调处理赔统一标准(试行)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主要作为保险公司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时的计算依据。该标准明确指出......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事故存在精神损失的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的数额由这些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关于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的个人申请;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受害人的病历本等就医材料;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危险驾驶罪量刑起点是,判处一个月以上的拘役,并处罚金。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因此具体的刑期由法院综合全部犯罪情节在上述量刑范围内予以裁决。关于危险驾驶罪量刑起点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执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期限为三个月。关于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执行要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但是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则为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肇事方不赔偿的,受害人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关于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有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怎样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关于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起诉费用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关于交通事故起诉费用多少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