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履行 > 合同履行原则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却拒不履行怎么办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却拒不履行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14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注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人们之间的交易更是通过合同法来保障自己权益的实现。那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却拒不履行怎么办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却拒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一方不愿意再履行而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裁定其继续履行,如果符合中止与解除条件的可能依照法律规定中止或解除,对于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却拒不履行怎么办”所进行的解答,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一方不愿意再履行而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裁定其继续履行;如果符合中止与解除条件的可能依照法律规定中止或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华律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拒不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诈骗
拒不履行与不能履行的区别
调解拒不履行怎么申请执行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哪

    2024-04-23132 人看过

    居间合同中的履行地一般是指: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关于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履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773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民法典中买卖居间合同如何履约

    2024-04-23129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买卖居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居间人的义务是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而委托人签订合同后,要支付服务费。

  • 民法典中居间合同签定后如何进行

    2024-04-23116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居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其中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果合同签订后,委托人要支付居间服用费。

  •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格式)

    2024-02-2193253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leasing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

  • 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2024-01-15311 人看过

    在现实社会中,我国法律对非金钱债务作出规定,什么情形不适用强制履行?作为继续履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什么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相关内容。

  • 合同保全的注意事项包括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主要发生于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基本方法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包括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制范围、必须是合同有效成立期间等。关于合同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如果是金钱债务的合同可以强制履行。合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关于预期合同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履行口头合同的法院可以管辖。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的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关于口头合同履行的法院能否管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关于如何要求一方去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下情况下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一是不能履行,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关于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变更合同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关于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网约车退车

汪耀鑫律师21分钟前回复:

你好,请问什么原因退车

合同履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不签订合同即支付首付款是否合法?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签订合同即支付首付款是否合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签订合同即支付首付款是否合法 在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关键在于合同双方的共同约定。 一份正式的合同必须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以及具体的工作地点。 其次,需要明确规定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价格或者相应的报酬。 接下来,需要界定清楚合同的具体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及具体的执行模式。 另外,合同中还需要制定违约责任以及争议问题的解决机制。 在此基础之上,合同还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其他必要的条款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之规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应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商议确定,通常而言,这些条款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1)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其合法署名及其实际的居住地。 (2)针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3)具体的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 (4)详细描述商品或者劳务的质量标准。 (5)清楚列明商品或者劳务的价格或者相应的报酬分配方案。 (6)详细定义合同的履行期限、具体实施地点以及相关的执行方式。 (7)明确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8)对于已经出现的争议问题,明确设立的协商、调解甚至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机制。 为了方便各方当事人参考制作,社会上已经形成了各种类型的合同范本供大家使用。

当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合同原件丢失该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合同原件丢失该如何处理 针对诸多困惑之处的详细解答如下:关于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在签署合同时将合同遗失的情况,我们给出以下回应与处置方案:首先,遗失合同的一方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应该及时地告知对方的相关人士,与之进行平等有效的沟通和商议,共同探讨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考虑再行签署一份新的合同来替代原有的合同。 其次,若处于优势一方的另一方不愿意签署新的合同,那么作为受损方的当事人也可以前往当地的各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此过程中,某些证据的获取和证明也是至关重要的,诸如其他的文件资料可以用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合同法律关系。 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据则源于我国最新的法律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四条,阐释了合同的主要定义及作用,指明了合同在本质上是民事主体间用来设定、改变以及终结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接下来,对重要法律依据的引用及解读,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叙述,明确指出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一份合同的制定,无论是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乃至是其他形式的手势或姿态等,均具有法律效力。 书面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了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真实且可视化地体现出所有载入合同内信息的形式。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九条还特意提及,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这样的现代化通讯方式,它们不仅能够真实且可视化地展现所有载入其中的信息,而且还具备可随时查阅、调用的特点,将这些现代化的通讯方式也视为书面合同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合同未签署日期情况下,如何判定生效日期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未签署日期情况下,如何判定生效日期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未签署日期情况下,如何判定生效日期 对于尚未签署签订时间的合同而言,自其签订之日便已正式生效。 根据咱们现行的法律制度,若合同双方选择通过签订合同书的方式来达成交易,当所有订约人都进行了签名、盖公章或盖章确认并完成。 在此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执行主要业务职责,并且另一方当事人对此予以认可的情况下,该合同暂时成立有效。 【法律依据】来自于我国《民法典》的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选择采用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只有当所有订约人到场进行签字、加盖公章或者保证按拇指印时才可使合同正式成立。 然而,在签名、盖公章或者盖拇指印之前,只要有一方得以已经履行了主要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接纳的时候,这项合同同样会即时地获得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是通过法律明文规定或双方协商约定应采取文字形式签订合同,但订约人并没有实际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时,只要一方已经开始执行主要的责任与义务,而另一方亦接受之情况,那么这份合同还是能够正常生效。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