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2024赤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4赤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5 14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肯定涉及赔偿,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警察处理。那么,大家对赤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所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华律网小编细心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赤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五) 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九)残疾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种,即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两种标准的赔偿金额相差非常大,一般可能达到1.5倍。现在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来判定适用何标准。城镇户口的都按照城镇标准,而农村户口的则要考虑有没有连续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如果可以证明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主张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首要的就是要搜集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工作、居住事实的证据。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是如此。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部分不另外计算。

(十三)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2、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

实践中也有人主张以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时效期间,理由是:既然事故认定书是起诉的前提条件,事故认定书的送达表明公安机关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已经结束,接下来进入当事人私力救济的阶段,当事人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不过该规则同样也会受到交管部门工作程序和当事人治疗时间的制约。此外,有的当事人在交管部门达成调解协议,但到期后义务人不履行协议;有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私下协商,但最终又未能达成协议。由于事故未经交管部门处理,交管部门未出具事故认定书。以上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显然都无法从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3、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法律上就更无此类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实生活中有的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这样一来,法院就很难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原因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

4、伤残评定之日。

伤残评定之日虽然比较容易确定,但不是所有的事故受害人均需进行伤残评定,还有很多明显不构成伤残、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的案件。另外,有的受害人符合构成伤残的条件,但却不积极地进行伤残评定,从而导致时效期间不能开始起算。

5、调解终结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很多人主张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调解已不再是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程序,故其也不能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的事实依据。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赔偿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没有准确的答案,因为交通事故可以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赔偿项目,希望小编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8349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 重庆市202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4-04-3025079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2024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发布信息自行整理,供交通事故处理及诉讼中参照执行。 一、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

  • 江苏省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24-04-3024281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 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

  •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操作的

    2024-04-3067 人看过

    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一、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操作的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

  •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误工费交通费由谁赔偿

    2024-04-3070 人看过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误工费交通费由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一、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误工费交通费由谁赔偿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误工费交通费由车辆所在的...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和误工费保险公司是怎样承担的

    2024-04-3055 人看过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和误工费保险公司是怎样承担的1、只要标的...

  • 现实生活中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问题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可以肯定的是,符合相关标准的是可以进行工伤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根据工伤和交通事故相关赔偿规定进行计算赔偿。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 车祸事故赔偿的计算方式为: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关于车祸事故赔偿怎么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车祸后有误工赔偿标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具体金额根据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工资条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入院证明进行计算。关于车祸后有误工赔偿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陕西,车祸的受害人应得到以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关于陕西车祸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借朋友车出事故的,由肇事者自己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车辆借给他人发生车祸时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实际驾驶人赔偿,只要原车主没有过错,但是车主有过错的,则需要一并对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借朋友车出事故如何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如下损失是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及其它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必要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关于那些损失是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是怎么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十级伤残车祸能赔多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等。关于十级伤残车祸能赔多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电动车把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了责任怎么划定

你 好,责任的划定需要综合考虑,例如,行人是否走斑马线?电动车行驶情况?等等因素,具体可以沟通一下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包含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包含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赔偿项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中对于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只有造成受害者残疾的才需要赔偿; 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造成受害者死亡的才需要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受害者死亡或者残疾的都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伤人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伤人赔偿的范围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的内容主要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一、交强险人伤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人伤赔偿范围: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二、交通事故中人在医院住院如何领取赔偿金 交通事故人在医院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三、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乘坐公交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受伤的,可以要求司机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请问一下,酒驾实习期怎么外理

任浩浴律师19分钟前回复:

你好 你这个情况之前我们处理过 有类似的案例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

查看更多

重庆市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详细>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