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婚姻自由,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婚姻意志,婚姻法规定,尽管胁迫的婚姻已经成立,但是受胁迫方仍可以在胁迫的婚姻成立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效力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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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非儿戏,但是现在总有些人很草率,选择闪婚。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可以撤销吗?应该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吗?这些问题可能大家还不太了解,下文为大家详细,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登记的撤销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婚姻登记的复议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四、当事人持: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五、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一)行政程序,即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不超过1年。
2、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声明。
3、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二)司法程序,即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当事人受胁迫结婚,但不完全符合上述(一)中的条件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网友提问:
我想咨询一下婚姻登记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鄂州律师解答: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那么撤销婚姻登记要符合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和证件?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被告未接收到传票,该如何处理? 2024-04-27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被告未接收到传票,该如何处理
若遇到了被送达方长时间音讯全无或者无法通过本章明确列出的其他送达方式进行联系的情况,为了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有权利采取公告送达这一合法手段。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明文规定:在送达过程中,如果受送达人不在指定位置,或者利用本章所描述的其他送达方法则仍无法完成送达任务的话,那么就必须启动公告送达了。
从发布公告之日开始计算,满60天后,这个公告就被视作已经成功送达。
如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之后,被告仍然未出庭应诉,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的话,那么法院即可进行缺席审理,且可直接作出缺席判决。[详情]
婚前财产在逝世后如何样处理 2024-04-27
关于婚前财产在逝世后如何样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前财产在逝世后,可以按照遗产继承处理,继承方式如下:
一、被继承人和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其协议处理。
二、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或将遗产赠予他人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处理。
三、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其继承顺序是: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详情]
合法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2024-04-27
关于合法收养手续怎么办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收养孩子法律规定的程序有:
1、首先和送养人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
2、签订收养协议;
3、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登记发给收养证明的,收养关系成立。[详情]
夫妻离婚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怎么规定 2024-04-27
关于夫妻离婚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怎么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