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聚焦 > 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

更新时间:2024.01.25 15:45:07
投诉通道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土地确权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是广大农民朋友的“命根子”。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土地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但是,土地首先要进行确权,明确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避免今后出现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纠纷。那么,您知道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如何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土地确权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1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启动。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

阅读全文>>

2国家土地确权政策

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

阅读全文>>

3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原则上讲,农村土地确权赋予了农民更完整的土地权利。确权之后,农民工在家乡的承包地、宅基地、房屋等财产权利能够固化和得到保护,更有可能通过农地抵押贷款支持农业生产,甚至还可以通过流转为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有助于那些外出农民工在城市立足。这也是传统财产权理论与古典经济学理论对产权明晰问题一直非常重视的根源所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土地流转交易安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对于农民来说有四大利好,一是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二是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三是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四是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

阅读全文>>

4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

阅读全文>>

5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哪几个方面?

(1)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尊重历史,不得借机重新丈量和调整土地,不搞打乱重新发包;

(2)在农村承包土地的过程中,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依据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以家庭承包户为基本单元、以1998年二轮承包面积和已核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现状为基准进行;

(4)各农户确权面积统计核实完毕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设法函告;

(5)正确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得弄虚作假;

(6)及时发证到户,严禁扣证、压证,损害农户利益;

(7)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帐》和《土地流转台帐》,编制《土地登记簿》;

(8)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阅读全文>>

6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

土地确权是不是终身制?这个问题没法用是与不是来回答,因为提问中对“土地确权”的概念理解是错误的。

1、土地确权的本质

“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

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

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跟社会民众联系关系比较紧密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国有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有年限,是70年;集体所有土地(农村、乡镇)的宅基地使用权则没有使用年限,可以认为是终身制。

……

阅读全文>>

7承包人死亡土地怎么确权登记

如果承包期内,出现承包户家庭中某个或某些成员死亡的,其土地由现有家庭成员继续经营,注意是继续经营,而不是继承,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要家里有人,承包的土地就一直能经营下去。

流转承包地的登记

农户之间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承包地,若经营权没有纠纷,应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转让承包土地,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协商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得给受转让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原土地流转合同约定。自行开垦耕、自留地、园地本次暂不进行确权登记。

……

阅读全文>>

8土地确权后可以贷款吗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深入,现大多数农村都已完成土地确权。农民陆续收到土地确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从此农村土地同城里房产一样了。

土地确权证可以干什么?

农民朋友如果认为土地确权证仅仅能证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自己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农村土地确权的目的是盘活土地,唤起农村沉睡的巨量资本。按照《物权法》要求进行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颁证,能够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全能,也就是说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进行入股、抵押、担保以及流转等,为农民增加财产收入打通渠道。

土地确权证抵押贷款容易吗?

以往,农村土地和房屋局限于集体性质不能进行抵押,农民想要贷款非常困难。只能进行联户担保才能贷款,相对来说门槛高、利率高。现在有了土地确权证,能和城里房产证一样进行使用。当农民有资金困难时,可以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一般多向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进行抵押贷款。

……

阅读全文>>

9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阅读全文>>

10专业律师解答

怎么起诉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我们村土地确权,第一次比第二次确权的土地每户要多一亩,说多出来的土地
有证据证明是属于村民所有的,可以要求返还,可向当地镇政府反映。

11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推荐了4位律师

11,10,11,625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