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推荐咨询 > 婚姻家庭

平原有离婚律师吗

马上问律师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举报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分配合理。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为: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
在线咨询
  • 咨询我 吴科刑辩团队
    吴科刑辩团队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8298 咨询电话:18092699935 地区:陕西-西安

    您好,云善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狱是允许近亲属探视的,具体探视规定建议向罪犯服刑监狱咨询。
    以上咨询意见以您陈述的事实为基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仅供参考。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广场。希望您能对云善律师团队的解答做出评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咨询我 罗雨晴律师 帮助人数:389328 咨询电话:18942504200 地区:湖南-长沙

    你好,注意第266条的识别与风险防范可以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华律27万注册律师在线解答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离婚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私人律师
13688499119
7:30:0-22:30:59 咨询律师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判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 【法律意见】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
    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
    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
    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关于赠与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妻间的共同财富,需要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如下:首先,假如该财产在婚姻缔结前就已经作为礼物赠送给某位配偶,那么其便不再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倘若此类财物是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作为礼物赠予,除了受赠人明确告知这是赠送给自己的特殊礼物之外(需要有书面确认),否则都将被作为授予者一方的独立私产进行认定。最后,如果这种情况出现于合法婚姻关系仍然延续的阶段,其中一半的财产是在未得到同居伴侣明示为本人独特赠礼的情况下获得的,那它就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资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在医学领域,罹患疾病本身并无法成为申请获取经济补偿的依据;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由于其独特性和特殊情况,若一方因病面临困难境遇,另一方应当基于其个人财产状况,提供相应的援助。具体援助方式可由双方协议商定。在双方皆自愿决定通过政府机关办理法定离婚手续的前提之下,若彼此就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损害赔偿事宜已经达成共识,那么法律将尊重且执行这一意愿决定,无需再对这个过程进行额外的干涉;反之,若双方对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存在分歧,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则需要诉诸于司法途径,请求法院代为裁决解决。

  • 在被继承人身故之后,如若生前曾留有遗嘱,则应当依据遗嘱内容来确定财产分配事宜;倘若遗嘱中并未明确指出当事人享有继承权,那么也就意味着其无法行使相应权利。若是被继承人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便需按照法定继承法进行财产分割。而在被继承人与其继女的关系上,若二者间存在扶养事实,则继女有权参与继承;反之,若双方并不存在扶养关系,则继女将丧失继承权。具体而言,若继女在其母亲与继父缔结婚姻之时已经成年,且并未实际形成抚养关系,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她将无权继承继父的遗产。继女仍然有权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各类遗产。最后,在具备继承权的前提下,继女将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夫妻共有财产的主体仅限于已经建立婚姻关系的夫妇,尚未形成婚姻关系的异性恋者,例如未婚同居者或是婚外同居者,以及因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而产生的夫妇,均无法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拥有人。夫妻共有财产,乃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并不包含在夫妻共有财产之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合法婚姻缔结之日开始计算,直至其中一方配偶去世或者离婚生效之日为止。夫妻共有财产的来源,主要来自于夫妻双方或单方所获得的财产,这其中既包括了夫妻通过辛勤工作所获得的财产,同时也涵盖了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专属财产的部分以及夫妻之间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则不在其列。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并且需要承担同样的义务。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尤其是当夫妻中的一方想要处置共同财产时,除非事先有特殊约定,否则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除了共同财产之外,其余的财产都应视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财产的分割应该按照公平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 01/14/2024 18:14:00更新

    离婚时夫妻之争议是夫妻财产纠纷的主要表现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困扰法官的问题。要解决纠纷,做到公平分割,加强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保障措施是一个有效途径。离婚财产分割即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劳

  • 离婚协议中的经济帮助是否适用显示公平原则
    离婚协议书 12/22/2022 13:12:00更新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那么离婚协议中的经济帮助是否适用显示公平原则?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对公平原则的规定
    公平交易权 01/04/2022 12:25:00更新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

  • 什么是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合同法规 03/05/2023 00:00:00更新

    随着人类社会制度的不断进化,在当今社会面对法律时,每一个人的人权都是平等的,并没有出现可以无视法律的特权阶级,而在很多场合不管身份地位如何,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而合同法当中也有相应的公平原则,那么什么是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呢?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单务合同公平原则有哪些
    合同种类 01/14/2024 12:38:00更新

    公平原则是合同法所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需要遵循公平原则的。如果违背了公平原则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那么,单务合同公平原则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司考历年真题 01/14/2024 13:50:00更新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

特邀律师
13688499119
咨询律师
热门律师推荐
马莉 婚姻家庭特邀律师
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136-8849-9119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