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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两方各自所赚的钱是不是还是共同财产?分居前所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是不是法院判决离婚前都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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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了并不代表夫妻关系解除,各自所得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共同债务在离婚法院会判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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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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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夫妻生活中的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四)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彩礼一般可能做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不予返还。可共同分割

  •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返还彩礼要以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四、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五、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六、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七、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在婚姻生活中若出现一方对婚姻不忠而导致离婚情况的,法院一般并不会直接判决该方净身出户,而往往是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通常采用的方式为酌情减少有过错方所应得的份额。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人民法院会充分考虑到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保护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公正的裁决。关于是否净身出户这一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只要出轨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那么法院对此也是不会加以干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第一项规则:共同编制财产清单为了确保理解伴侣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夫妇应共同制定详尽而具体的财产清单,涵盖即将分割的全部固定资产,诸如土地、住宅、汽车、家用电器以及共有的储蓄资金、股票投资等。此举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规定第二条:共同承担债务责任除固定资产外,夫妇间的整体债务也需要相互分担。对于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双方可就此进行充分磋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为婚前个人债务,则应有相应责任人独立负责偿还。规定第三条:遵守公正分配原则分配财产的原则必须秉持公正平等的原则。在未经明确协议的情况下,如若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司法机关可能会依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对家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酌情处置。一般来说,当夫妻决定解除婚约之时,共同拥有的财产应作均等分割处理。规定第四条:物尽其用,灵活调整分割方式对于无存款状态下的财产分配,可以采用现金支付或者其他财物置换的方式来实现公正透明。双方可依各自需求与实际情形弹性挑选合适的财货,亦或推出按公允价值进行交易,而后将所收入的款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 在跨区域结婚的情况下,户口并不强制要求必须迁移至对方所在地区。在婚后的多种情境中,诸如购置房产和车辆等活动时需要户口簿作为重要凭证,因此,从长远角度考虑,女方将户口迁入男方家庭似乎更为方便。关于结婚后户口转移的详细流程如下所示:1.首要步骤为,男女方分别前往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同时要对个人婚姻状况进行变更登记,将其改为已婚状态;2.接下来,男女双方需携带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女方的户籍证明,男方向村委或者居委会提出书面证明,共同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格并提交给公安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准;3.经过认真核实与审查之后,当网络条件许可时可通过线上渠道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如若不便则可携带人类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明,最终前往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完成户口迁移事宜。

  • 首饰被视为婚姻家庭中的共有财产之一。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而言就是在夫妇关系存在期间,夫妇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个“夫妇关系”是指夫妻从结婚开始直到一方去世或者离婚为止的这段时期。在此期间内,除了有特别说明的情况,夫妻获得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薪资、收入、奖金、红利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理解为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通过其法定收入,以及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因收入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财产及财产权利。以下列举出的几种类型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类是生产经营所得;第二类是知识产权收入;第三类是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如果遗嘱、赠与合同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归某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四类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投资收益;第五类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第六类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基金和破产清算金;最后一类是婚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收入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条件 01/01/2024 12:06:00更新

    下面这篇文章是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吗”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华律网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如何认定分居期间一方所欠下的债务
    离婚调解 01/02/2024 17:57:00更新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

  •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还需要共同承担吗
    债务人 07/07/2023 00:00:00更新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债;一方个人欠债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还需要共同承担。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关于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是否还需要共同承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
    离婚条件 01/14/2024 14:29:00更新

    很多夫妻离婚都因长期分居所致,由于长期分居,夫妻之间也极易产生经济纠纷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在生活中出现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 阴阳合同赚差价犯法吗
    其它合同纠纷 03/06/2023 00:00:00更新

    近几个月因为某明星签订阴阳合同漏税的关系,阴阳合同在社会上面的议论度也是非常的高,签订阴阳合同不仅仅是可以用来漏税,甚至一些中介也利用阴阳合同来赚差价,一些人对中介这类行为非常不齿。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 合同主体必须是两方吗
    其它合同纠纷 03/09/2023 00:00:00更新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保障的作用,而合同想受法律的保护,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签订合同是需要有合格的主体,那么合同主体必须是两方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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