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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撤诉了第二次起诉都需要什么东西,第二次可以判离婚吗

河北-张家口 2017-06-09 10:24 刑事辩护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撤诉了第二次起诉都需要什么东西,第二次可以判离婚

报告编号:NO.201706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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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可健

    帮助人数:1813

    第二次如无新证据和第一次一样,撤诉不能证明已经审理完毕。离婚与否在于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定。

    回复于 2017.06.0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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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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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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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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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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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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