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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四川-宜宾 2012-03-12 17:0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丈夫死后,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报告编号:NO.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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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12.03.12 17:32

  • 谭彪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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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不赡养

    回复于 2012.06.1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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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从法律上看,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妇孝顺公婆是代替其丈夫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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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规定丧偶儿媳,继续赡养公婆,儿媳可以作为公婆第一序列继承人。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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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你没有赡养你岳父母的义务。 2,我国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是基于生父母子女关系和收养关系或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 3,你管不管是你的事,你没有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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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拒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寻衅滋事一方不赔的话,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对方依然对赔偿不理不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责,但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免除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仍应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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