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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天津-津南区 2010-03-05 13:2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两人是再婚,各有一子女,两人已共同生活了4年半。现居住房子为女方婚前独自购买,请问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将房子更名给自己的孩子,该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报告编号:NO.201003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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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超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703

    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女方将房子过户的给她自己的孩子属于赠与行为。3、是否公证可自愿。公证后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如以后想撤销,需要重新公证。

    回复于 2010.03.0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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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我

    陈凤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52595

    咨询电话:15502252506

    房子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可以给自己的孩子。

    回复于 2010.03.0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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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法律意见】
    只能办理继承过户,有继承权的人是母亲、你及你的兄弟姐妹,与父亲的兄弟姐妹及儿女无关。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公证时,除你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应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可自愿更名为孩子所有,不受干涉。

    回复于 2010.03.06 19:05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其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将房产名字更名给她孩子法律上属于赠与。没有规定必须办理公证。

    回复于 2010.03.05 14:04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该房子属于女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女方将房子更名给她自己的孩子,属于赠与, 该房属于她的孩子所有。不需要公证。

    回复于 2010.03.0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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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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