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咨询其他月份
  • 诈骗

    我是一家废品收购站的司机,老板在送废品的车上,暗藏一个夹层,里面藏有大量沙子,以此来增加废品的重量。在收购站称完重量后,将废品同沙子一同卸掉。有一次,我在卸沙子过程中被人发现,以涉嫌诈骗罪扭送到公安局,现在我已被逮捕,正处于取保候审中。 ?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黑龙江-哈尔滨 2005-12-25 15:52 25位律师回复
  • 刑期内死亡,政府与家属间的义务是什么

    一犯人被判6年,还有7个多月到期(减刑8个月)此时因急性心肌梗死,死在监舍内.请问一下,此人可享受政府的哪些待遇.家属应该履行哪些程序.谢谢 他以前是没有心脏病史的,监狱方当时也提出了,告之家属,要是做尸检就什么也不管了,不做尸检,就只管火化和最低价位的骨灰盒.

    刑事辩护 黑龙江-七台河 2005-12-25 15:07 20位律师回复
  • 房产证上是否可以一直保留已经过世的人的名字的?

    房产证上是否已经一直保留已经过世的人的名字?想请教有关方面的知识~!

    房产纠纷 浙江-宁波 2005-12-25 13:26 24位律师回复
  • 宁死不屈

    各位公众和律师:您们好! 谢谢您们的耐心解答,关于我的那个医疗纠纷,我在医院做的是一个腹腔镜探查术,注意是探查术,输卵管并没有破裂,且手术中和术后没有输血,这些都是有根有据的,根据我国公民的知情同意权,如果患者不是正在发生生命危险,患者或患者家属有权选择治疗方案,但医生剥夺了选择权。 手术同意书:“若患侧输卵管切除,会发生生育能力下降。”手术完毕,生育能力没有了,与手术同意书是相违背的。 术中,医生发现我的左侧输卵管妊娠,右侧输卵管畸形,畸形不能怀孕,输卵管妊娠的治疗方案不仅仅是切除,还有很多保守治疗,我通过咨询医生和查阅相关书籍,了解到我的情况不是很危险,有可能保住输卵管.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我的右侧畸形输卵管很有可能是宫外孕,而不是畸形,而左侧输卵管很有可能是一个很正常的输卵管被切除,并非宫外孕! 关于我老公被打的事,我还没有调查那个公安人员是院内的还是院外的,当时被打时,我又没有照相机,也没有找证人,但是人打是事实,我可以对天发誓,虽然人没有打得怎么样,但医院这种行为是很恶劣的,我本来是伤痕累累,想为自己讨说法,我的亲人却被打,我宁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自己伸冕!!!人穷不死!累不死!但气得死啊!! 如果我有个三长两短,我就是死也不会瞑目啊!请求大家能为我说句话啊!谢谢了!祝大家好人一生平安!!

    医疗纠纷 湖北-武汉 2005-12-25 11:35 23位律师回复
  • 请问我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高二年级的学生,今年未满18周岁,本月20日早上6点多钟(天还未亮,有点暗)上学路上,在机动车道旁边我的电动车与一位民工的单车相撞,我只撞坏了民工的单车,双方没有受伤,后来我们停在机动车道的旁边讨论赔偿的问题,我们谈论几分钟后我就不省人事了,事后才知道我是被一辆大的货柜车相撞的,民工也同时被撞,现在民工生死不明,还在医院抢救。我只是眼睛下面受伤,缝了七针。请问我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当时我逆行才与民工相撞的。我的电动车也被撞坏。我能获得赔偿吗?请解答。不胜感谢!!!!!!!!!!!!!

    交通事故 广西-梧州 2005-12-25 10:25 22位律师回复
  • 离婚,妻子不承认合同格式条款,男方没有证据证明是何时签写的手写条款。

    婚前男女双方有婚前协议(格式条款、打印好的)(无公证、无律师见证),女方要求男方同意后签字就结婚,男方要求添加一条协议(婚后存续期间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女方同意,于是男方手写上了,并没有让女方重新打印一份。 婚后一年多,感情破裂,双方要求离婚,对财产分割有了分歧。女方说,婚前协议早已经拟制好,并且你也签字同意,现在离婚,你背地里私自添加条款属无效,财产应该平均分。 男方抗辩议,说结婚前就写好的,你在说谎。 最终女方起诉男方,要求平分婚后存续期间的财产。 按照常理,应为“谁主张谁举证”,但像这种情况,是不是由被告举证?谢谢。

    合同纠纷 - 2005-12-25 01:00 26位律师回复
  • 问一个租赁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出卖房屋,把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且也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第三人也是善意的,这时承租人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那这时第三人怎么办呢,善意取得不适用不动产,怎么处理呢?

    合同纠纷 - 2005-12-24 23:27 14位律师回复
  • A向我的这个档案该怎么办呀。因为我不是社招的,没有找工表。是凭单位介绍信拿的档案我起诉他们能赢吗?

    请问A律师,向我的这个档案该怎么办呀。因为我不是社招的,没有找工表。是凭单位介绍信拿的档案。我起诉他们能赢吗。

    公司法 北京-朝阳区 2005-12-24 21:49 11位律师回复
  • 快来帮帮我!

    想请教一下:二十年前村里分配给每家承包四亩土地用于耕种,最近因为土地被占,村里获得了一些赔偿金,现要按照每家土地的多少对赔偿金进行分配,在此过程中,经过丈量才发现我家土地一直耕种的是4.5亩,旁边那家的也就少了0.5亩,实际耕种的是3.5亩。这二十年他家也没对次有什么,现在就因为分钱,他家认为我家应该把这0.5亩分的钱给他家,我是不是应该把0.5亩土地分的钱给他呢?

    拆迁安置 云南-昆明 2005-12-24 21:42 17位律师回复
  • 我遇到麻烦了

    律师您好: 我碰到了一个问题,有些不知怎样办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2001年10月 因病过世,母亲一个人过,我于2000年与原来的老婆离婚了房子与孩子法院判 给了女方,户口当时没有签,自己住在厂的宿舍里,原来父母是要我把户口签回 父母那里,我当时与父母赌气没有签,父亲过世后,2003年母亲身体不好,再次 提出,户口签回母亲那里,要我回去住,也好有个照顾。今年10月母亲中风住院 了,我的两个姐姐(现在都在外地),两个哥哥提出,父母亲的住房因为是产权 房,要我搬走,把房子卖了,替母亲看病,(医疗费的确很高,好的药都不能 包销),问题是我原来厂里的宿舍己经没有了,拆了,要走我就没有地方住了, 不走没有钱救母亲,所以想请律师替我出一招,有没有想个两全起美的办法。 谢谢!

    婚姻家庭 上海-浦东新区 2005-12-24 21:41 17位律师回复
  •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我今年因发现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经双方协商离婚,婚后房产归我所有,丈夫承担银行月供,但是他以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和支付月供,我应该怎样做? 1通过法院途径解决? 2通过给第三者施加压力,是否侵害法律,比如:公开他们同居的相片等?

    合同纠纷 北京-东城区 2005-12-24 21:08 22位律师回复
  • 农民买收割机后如何维权?

    2005年9月1日,我花46200元从农机门市部购买了一台水稻联合收割机,还没开始使用,即发现收割机的柴油机存在质量问题,根本不能正常启动。尽管卖收割机的派人帮我更换了相关零件,但该收割机仍然不断出现故障,根本没法正常工作。2005年9月7日,我买的收割机刚下田工作,收割机的后绞龙轴即断掉,无法正常工作,由于时值农忙,我当即打电话给卖收割机的,要求派人进行处理,但根本没有派人来现场服务,致使我在农忙时根本无法正常作业。随后收割机陆续出现了割台损坏、脱扬机损坏等多处故障。三包员多次更换零件,但几乎是今天这个零件坏,明天那个零件坏,尽管三包员给我换了相应的部件,但在填写维修单时,三包员故意将留给我的存根不填写,而将其他几联撕走,以致我手中根本没有经过多次修理和更换的证据。请问:1、在没有三包凭证维修详细记录的情况下,我能不能以证人证词,根据消费者权益法有关“在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或退货”的规定要求退货?如果经营者只表示更换而不同意退货,我将怎么办?2、我现在不进行质量鉴定,能否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要求退货?3、我就此咨询过当地律师,律师讲,有个《农业机械产品维修、更换、退货的规定》,与消法规定有所不同,侧重于保护销售者,两次维修后需更换总成后,如再出现故障,再换新货,如新货不行,在15天内出故障,才能退货。若按此规定,我是否不能正常维护自己的权益?4、我不能正常开展收割工作的损失,能否找销售方赔?法律上如何计算和认定损失请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劳动纠纷 湖北-仙桃 2005-12-24 19:25 20位律师回复
  • 迟交房半年

    我于今年6月15日购入一套商品房,签定7月30日交房,并于8月初就将房屋装修好了,在十月初,开发商通知我由于房屋要上水,我是装修房,所以让我把钥匙拿走,但直到12月底,开发商才提供正常的水电,本来想退房,可是开商说在十月底就给了钥匙了,不能退,请问,我还有办法退房吗??

    房产纠纷 辽宁-沈阳 2005-12-24 18:29 19位律师回复
  • 我是家住宁波市农村.我在家在一条外环公路旁边.离公路只有2~3米.如今房屋因老房子还是要等房子倒塌了才能要求更多赔偿呢?

    我是家住宁波市农村.我在家在一条外环公路旁边.离公路只有2~3米.如今房屋因老房子,现在又因为铺设大型水管工程(管道从我家房子下面通过)房屋开裂.现在村里说不能拆掉重建。村里只赔偿我们铺设水管的损失费(大约1万多),还没有去拿。但是房屋受损已经很严重了,四周墙面很多裂缝,而且墙角裂缝很大。本来村里说给我拆了重建,但现在又说不可以。这种情况,该如何索赔?是否只能赔偿1万元呢?还是要等房子倒塌了才能要求更多赔偿呢?请A详细说一下。

    房产纠纷 浙江-宁波 2005-12-24 15:43 24位律师回复
  • 开发商延期交房,我该如何维权

    我8月份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并交了首付款,9月底开始还贷,合同约定12月30日交房。12月初开放商发来延期交房函,确认交房延期到明年6月底。由于该楼盘在一年内已两次延期,让我对开发商的信誉失去信心,决定退房。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律师。 1.开放商拒绝在12月份为我办理退房手续,说必须等12月30日以后才能办理,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2.关于赔付的问题,合同中约定"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款,并赔偿买受人已付房款的1%违约金,"。请问在解除合同后,我除了获得全部已付房款和违约金外,能要求退还已付给银行的利息吗。 3.合同约定延期60天以上交房买受人可以退房,如果开发商坚持在明年3月份才办理退房手续,这符合合同约定吗? 请各位律师给点建议,谢谢!!!!!!

    房产纠纷 北京-丰台区 2005-12-24 15:13 21位律师回复
  • 有那个大哥知道合同法对技术开发中风险责任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吗?

    关于(合同法)对技术开发中风险责任的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纠纷 江西-南昌 2005-12-24 14:16 19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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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条款,我方详细说明以下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相关内容及规定: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具体阐释,对于自然人生前所创作的作品,其所包含的发表权以及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所述的各种权利的保护期限为演绎作者寿终正寝之日起计算,共计五十年,直至其离世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止。 若作品属于合作性质,则以最终离世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保护期限的截止日期。 而针对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所持有的作品和职务作品而言,这些作品中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享有者(即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雇员等),其对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同样也设定在五十年,其具体截止日期为作品创作完毕并首次发布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 此外,参照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中的明确描述,此部分权利的保护期限亦规定为五十年,具体计算日期为作品自创作完成后起,满五十个公历年后的12月31日。 ,如若某部作品自创作完成至今尚未对外发布,根据本法规定,自作品创作完成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开始,该作品将失去法律给予的保护,这也是我们必须提醒您的重要内容。 上述保护期限的计算皆依据公历年度进行,依据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著作权法》的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二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条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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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房屋补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房屋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补偿方式:房屋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货币补偿:根据评估的房屋价值,拆迁方会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的货币补偿款。 - 产权调换:拆迁方会提供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当的新建房屋,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其他补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装修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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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问题分析:关于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2.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3.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中心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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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 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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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怎样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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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 1、这主要是从事运输业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特有损失。 当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坏时,如果受害人是使用受损车辆从事运输业的人,则因机动车损坏导致停运就会给其造成营业收入的减少,由此发生营业损失,也称停运损失或者营运损失。 2、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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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被征收导致停产停业,也会得到相应的损失补偿。 4、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以上是关于拆迁补偿的基本规定和流程,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对具体的补偿方案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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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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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问题分析:关于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证市的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以下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旧法人及全体股东的U盾或者CA数字证书,法人必须是在深圳本地办理的CA数字证书; 3、新法人的所有信息,包括身份证、电话、邮箱 ; 4、法人实名账号与密码。 风险提示:变更法人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是细节方面容易忽视,变更法人时,公司不能有税务异常和工商异常,新法人不能在工商局和税务局黑名单中。 ,因此再次提醒大家,变更法人一定要走相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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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拒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寻衅滋事一方不赔的话,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对方依然对赔偿不理不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责,但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免除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仍应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