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的案子起诉以后找不到被告,已经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传票现在公告送达请问起诉费用法院会退给我吗?

138 ******** 江苏-苏州 2019-03-20 18:32 刑事辩护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的案子起诉以后找不到被告,已经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传票现在公告送达,看来肯定是缺席宣判了,我肯定胜诉,请问起诉费用法院会退给我吗?

报告编号:NO.201903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5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陈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79

    咨询电话:13417139788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违法乱纪的情况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要报警,由警察来解决,因为公安机关是具有执法权的,也能够尽一切力量维护社会的治安,维护社会的秩序,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这是很多人遇到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公安机关的不作为,有时候是因为构不成立案标准。
    首先派出所不立案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达到立案条件,比如时间不够,证据不够,事情性质太轻微,所以你首先得根据你要立案的案件性质,查看相关文件,来找出原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1、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的情节、或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假设符合上述立案的条件,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依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有两种救济途径。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回复于 2020.12.04 16:40

  • 咨询我

    吴栋梁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5694

    咨询电话:13812630422

    目前原告胜诉,诉讼费法院直接退给原告,但公告费是不退。具体来电咨询

    回复于 2019.03.20 19:00

  • 咨询我

    邢伟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35353

    咨询电话:18916748810

    法院会退给你..,,,,

    回复于 2019.03.20 18:49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起诉的,起诉费是是37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回复于 2024.01.30 19:18

  • 薛策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86026

    这是被告下落不明情况下法院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 花费原告先行垫付 裁判后可要求败诉方承受。

    回复于 2019.03.20 19:0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江苏律师 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一般3-6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可以申请公告送达,要求判决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45878

    熊大明

    咨询电话:18637670121

    咨询我
  • 【法律意见】 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公告离婚 公告离婚,顾名思义,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具体来说,是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从表面上看,公告离婚是一种新的离婚方式,是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一种新方法,但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这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所以才被称作公告离婚。 公告离婚并不是任何离婚当事人都可以采用的,夫妻一方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行终止,另一方无须公告离婚。这就意味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从一方被宣告死亡之日起,另一方就恢复了再婚的自由。这是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在法律后果上的最大不同。公民一旦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而宣告失踪的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失踪一方的配偶只有同失踪人离婚,才能恢复再婚的自由。因此,只有一方下落不明被宣告为失踪人的(尚不够宣告死亡条件的),另一方才有申请使用公告离婚的可能。公告离婚在适用范围上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性,究其原因,还要从实施公告离婚的目的说起。夫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共同生活、互享权利、互尽义务为前提。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并且已被宣告失踪,长期与家庭失去联系,事实上就丧失了这种前提,使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解除这样的婚姻关系,就是为了使这样的当事人及早从名存实亡的婚姻中摆脱出来,从而获得再婚的自由。对于那些夫妻双方互相知道音信或有确切消息证明另一方仍然健在的,是不能采用公告离婚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对于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能够出庭却拒不到庭,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也不是公告离婚,虽然在这一过程中也会使用公告方式送达起诉书、判决书,但它与公告离婚在适用条件上还有很大差别。 二、适用公告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与下落不明的配偶离婚的,并不是都能达到目的的,人民法院适用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断,更不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虚假情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2、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才能公告离婚。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踪。只有符合《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查找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仍杳无音讯的,才能被宣告为失踪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原告与被告的离婚就不会被准予,原告暂时就不能与他人结婚。 3、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用公告方式送达,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有两个公告期,无论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起诉书,还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发布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于60天。对于出国后失踪的被告人,公告的期限还要延长至6个月。 4、被宣告为失踪人的配偶起诉离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不用调解。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依据的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客观事实,所以无须调解。 5、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解除婚姻关系就会成为定局,既使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也只能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改变的。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它审理程序简便,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单的民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 法律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只有基层法院和其派出法庭才能适用,中级以上法院审理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中原告可以用口头方式向法院起诉,普通程序中口头起诉是例外。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提交诉状后,要通知被告应诉,并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在开庭3日前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按照阶段进行。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不用书面形式通知被告应诉和限期答辩。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需要,可以当即审理也可另定审理日期,不受3日前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限制,也不受开庭审理阶段的限制。 适用普通程序传唤当事人、证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按照法定送达方式送达给当事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可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电话、口头、当面通知均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简易程序是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只是在程序上较普通程序简易。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法院会受理,起诉的是你老公和你老公的弟弟。要求法院宣告婚姻不成立,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婚姻自由。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法院传票如何公告送达

    民事送达01/23/2017 21:15:00更新

    法院是需要将传票送给当事人双方,告知他们相关的诉讼案件的。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有六种,其中公告送达是最后一种方式,往往是联系不到人的时候才会采用的。那么,法院传票如何公告送达?华律网小编带你了解公告送达知识。法院传票如何公告送达?法院传票公告

  • 传票公告送达期限

    民事送达01/22/2017 18:30:00更新

    传票是法院对于立案后而发给诉讼当事人的一种法律文书,传票可以有多种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最后一种送达的方式,往往在联系不到当事人的时候才会采用。那么传票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呢?华律网小编就相关知识为你介绍。传票公告送达期限公告送达一般期限为三

  • 已经立案的案子能撤销吗

    立案侦查10/15/2022 10:15:29更新

    已经立案的案子在有些情形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关于已经立案的案子能撤销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传票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

    民事送达04/15/2022 12:14:15更新

    传票公告送达的期限一般是30天。关于传票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已经判刑定罪的案子能翻案吗

    量刑11/14/2018 17:38:05更新

    如果他人涉嫌犯罪,在这个时候是需要用到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定罪的,如果是已经判刑定罪的案件是否还可以翻案呢?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已经结案的案子还会再重新拘留吗

    拘役11/08/2018 15:39:47更新

    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当事人被拘留后会移送到看守所羁押,那么已经结案的案子还会再重新拘留吗?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条款,我方详细说明以下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相关内容及规定: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具体阐释,对于自然人生前所创作的作品,其所包含的发表权以及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所述的各种权利的保护期限为演绎作者寿终正寝之日起计算,共计五十年,直至其离世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止。 若作品属于合作性质,则以最终离世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保护期限的截止日期。 而针对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所持有的作品和职务作品而言,这些作品中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享有者(即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雇员等),其对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同样也设定在五十年,其具体截止日期为作品创作完毕并首次发布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 此外,参照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中的明确描述,此部分权利的保护期限亦规定为五十年,具体计算日期为作品自创作完成后起,满五十个公历年后的12月31日。 ,如若某部作品自创作完成至今尚未对外发布,根据本法规定,自作品创作完成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开始,该作品将失去法律给予的保护,这也是我们必须提醒您的重要内容。 上述保护期限的计算皆依据公历年度进行,依据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著作权法》的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二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条款解释。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房屋补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房屋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补偿方式:房屋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货币补偿:根据评估的房屋价值,拆迁方会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的货币补偿款。 - 产权调换:拆迁方会提供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当的新建房屋,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其他补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装修补偿费等。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问题分析:关于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2.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3.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中心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 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怎样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 1、这主要是从事运输业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特有损失。 当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坏时,如果受害人是使用受损车辆从事运输业的人,则因机动车损坏导致停运就会给其造成营业收入的减少,由此发生营业损失,也称停运损失或者营运损失。 2、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被征收导致停产停业,也会得到相应的损失补偿。 4、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以上是关于拆迁补偿的基本规定和流程,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对具体的补偿方案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问题分析:关于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证市的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以下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旧法人及全体股东的U盾或者CA数字证书,法人必须是在深圳本地办理的CA数字证书; 3、新法人的所有信息,包括身份证、电话、邮箱 ; 4、法人实名账号与密码。 风险提示:变更法人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是细节方面容易忽视,变更法人时,公司不能有税务异常和工商异常,新法人不能在工商局和税务局黑名单中。 ,因此再次提醒大家,变更法人一定要走相关的程序。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拒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寻衅滋事一方不赔的话,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对方依然对赔偿不理不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责,但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免除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仍应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