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武汉法律咨询 >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嫂子是半夜2点腹痛要生产,送医院检查后,直说没异常,可顺产,但我嫂子的姐姐说要剖腹产好的这个责任谁承担?

134 ******** 湖北-武汉 2019-01-31 15:48 医疗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嫂子是半夜2点腹痛要生产,送医院检查后,直说没异常,可顺产,但我嫂子的姐姐说要剖腹产好的,医生还是说顺产好点,最后早上7点多小孩出生后已窒息死亡,这个责任谁承担?

报告编号:NO.201901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9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杨谦

    帮助人数:74357

    咨询电话:15827592839

    您好,具体的责任要看孩子窒息的原因。
    建议您先进行医疗鉴定。
    此外,如果是因为医生的操作不当导致孩子的窒息,医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我们这边有合作的法医机构,可以提供参考性的鉴定意见。
    您可以来电详述案情,我会根据具体情况帮助您综合分析,给出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回复于 2019.01.31 16:25

  • 咨询我

    张梅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9777

    咨询电话:17786503762

    您好,如果医生误诊,导致您的遭受损失,您是可以要求医生和医院承担责任的,您可以先做医疗事故鉴定,我们可以和我们律所合作的医疗鉴定机构帮助您鉴定的,然后您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起诉对方,如果您愿意让我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来电咨询,来电咨询是免费的,我们将全力为您争取权益。

    回复于 2019.01.31 16:23

  • 咨询我

    长沙邓普云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59777

    咨询电话:19397983001

    您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院赔偿,具体细节来电详谈。

    回复于 2019.01.31 16:08

  • 咨询我

    王芳

    帮助人数:62164

    咨询电话:18162798105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医疗事故,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有过错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方便的话,您可以来电免费详谈,我会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19.01.31 15:56

  • 咨询我

    郭庆梓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03701

    咨询电话:13212745251

    起诉医院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根据医院的过错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19.01.31 15:4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可以做医疗过错鉴定哦,再来确定责任。

    回复于 2019.01.31 17:52

  • 张在叶

    帮助人数:43785

    你好,可能医院存在责任,请问当时是医院强行要顺产你们没有同意吗?小孩生出来即死亡还是出生后没有照顾好死亡?具体情形还不是很清晰,建议来电详询

    回复于 2019.01.31 16:10

  • 赵诗文

    帮助人数:81208

    您好,这个医生具有过错的话,您是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这可能涉及医疗事故,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您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我可以指导您进行医疗鉴定以及后期的赔偿。

    回复于 2019.01.31 15:52

  • 易明月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1652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医疗事故,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有责任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我可以指导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点击头像个人主页有我的联系方式,咨询免费。

    回复于 2019.01.31 15:5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湖北律师 武汉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武汉医疗纠纷律师

相关咨询
  • 李兴民回复: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 韦云回复:
     

    违法。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四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 赵振清回复:
     

    医院的责任,建议起诉医院,医学专长律师可以风险代理诉讼,国内接案。

相关知识
  • 第二胎可以在第一胎剖腹产后顺产吗?

    05/02/2019 14:16:57更新

    对于第二胎可以在第一胎剖腹产后顺产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出轨想离婚需要直说吗

    离婚条件04/14/2024 16:06:47更新

    假如他惊觉自己遭受欺瞒,亦或是在外已有他人介入你们的婚姻关系,此时便需要对相关事件进行深入探讨与澄清,这对于丈夫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环境下,许多人都害怕知晓此类令人不快之事,唯恐因此而影响到您以及子女的生活品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产假顺产多少天

    11/23/2018 15:21:40更新

    目前女性生产方式有顺产和剖腹产两种,但是对于在产假上没有影响。那么,产假顺产多少天呢大家就要清楚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才能知道其中的法定天数。这样对于孕妇来说才能合理的安排产假的休假时间,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顺产产假多少天

    11/26/2018 18:34:40更新

    生孩子是比较辛苦的,并且怀孕期间也比较痛苦,在生孩子的时候如果还是公司的员工的话就可以申请产假,那么如果女性员工属于顺产这个时候的产假有多少天?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半夜扰民可以报警吗

    民法类别05/08/2024 13:06:48更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 顺产假期多少天

    11/16/2019 03:25:36更新

    我们知道怀孕期间是很辛苦的,生产也是一样,所以一般女职工生产的时候是有一定的产假的,那么对于这个产假如果是顺产的话是有多少天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主要包括: 1、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2、不违反法律规定; 3、债权合法有效; 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5、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购买房产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的关键事宜

问题分析:关于购买房产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的关键事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买房产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的关键事宜 在进行新房认购并签署合同时,务必对开发商所提供的五种书面材料(俗称‘五书’)及两个法定证书(即‘两证’)、认购合約条項、交房日期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作出深入的审查与核实。 认购合約的签订乃是购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草率行事。 另外,对于房屋质量问题需着重关注,而且在签署合同时务必要明确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等事宜。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孩子抚养权没落实是否能够离婚,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孩子抚养权没落实是否能够离婚 孩子抚养权没落实可以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和孩子抚养权无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都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都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都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 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为适用条件,监外执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监执行情形为适用条件,即必须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适用的方法不同 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并要确定一定的考验期,监外执行在宣告判决的同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都可适用,无考验期,适用的条件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要收监执行。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间限制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间限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间限制。 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离婚了户口没迁走还能分财产吗?

问题分析:关于离婚了户口没迁走还能分财产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分割财产进行的约定、达成的协议,在本质上是夫妻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就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一种财产契约。 所以,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经成立,即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即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双方离婚后,户籍是否迁出,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 但是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与双方的户籍情况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也就是说,户籍登记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能作为双方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德州征收怎么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德州征收怎么样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桂林征收起诉程序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桂林征收起诉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维权程序通常涉及多个法律环节,以下是一般性的规定: 1、当面临征地时,你应当确保充分了解征地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这包括查阅相关政府公告、批文以及与征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2、如果你对征地有异议,可以尝试与征地单位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寻求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3、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中,你需要详细陈述征地存在的问题以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4、如果申诉仍未得到满意答复,你可以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征地维权过程中,建议你保留好所有与征地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将在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行为是无效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救济。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雇佣临时工的人身损害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雇佣临时工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个人雇佣的临时工若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且属于工作愿意的,应当由雇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若临时工具有重大过失或者为故意的,雇主可以再向其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条还款被划掉怎么打赢官司,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借条还款被划掉并不能否认双方之间借贷关系不存在,只是借贷的金额可能就无法通过借条表现出来了,因此这个时候如果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就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转账记录以及对应的聊天记录等等。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